按照山東省環保廳的工作部署,省環境監察總隊采取獨立調查的方式,對突出環境問題進行了重點監察。近日,山東省環保廳公布了《5月份全省突出環境問題查處情況》。

《查處情況》通報了萊蕪市大氣污染源現場監察情況和濱州市支脈河陳橋斷面現場監察情況。
2016年4月,萊蕪市PM2.5、PM10分別為91μg/m3、194μg/m3,同比反彈23%、50%,反彈幅度均列全省第一、第二。檢查組于5月16日-20日對萊蕪市部分大氣污染源進行了獨立調查。
5家企業不運行污染治理設施、廢氣直排
調查過程中,檢查組發現,山東萊鋼鐵源爐料有限公司、萊蕪市陽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萊蕪長青納米材料有限公司、萊蕪市萊城區圣杰石料廠、萊蕪泰山超微粉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不運行污染治理設施、廢氣直排。
具體情況為:1.山東萊鋼鐵源爐料有限公司建有60萬噸/年球團生產線一條,配套建設靜電除塵器、雙堿法脫硫塔各一套。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除塵器后脫硫塔前煙道旁路擋板擅自開啟,部分廢氣未經脫硫處理直接排放。
2.萊蕪市陽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設有隧道窯兩條,設計規模4000萬標塊/年煤矸石磚。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常生產,但除塵脫硫一體設備未運行,擅自開啟煙道旁路擋板,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企業廢氣排放筒監測平臺為直梯,不規范。
3.萊蕪長青納米材料有限公司建有一條50萬噸/年氧化鈣生產線。現場檢查發現,企業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擅自停運脫硫除塵設施,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無監測孔。
4.萊蕪市萊城區圣杰石料廠主要從事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開采,建有兩臺鄂破機。現場檢查時該廠正在生產,但鄂破機配套建設的除塵設施沒有運行,粉塵污染嚴重。
5.萊蕪泰山超微粉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高爐礦渣粉磨系統1套,于2014年7月開工建設,2015年3月投入生產,未辦理環評手續,未列入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名單。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投入生產,只建設靜電除塵器1套,廢氣排放筒監測平臺不規范、無監測孔。
3家企業存在超標排污
檢查組還發現,泰山鋼鐵集團山東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萊蕪市魯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山東萊蕪新陽光玻纖機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存在超標排污。
具體情況為:1.泰山鋼鐵集團山東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180平米燒結機外排廢氣SO2濃度為200mg/m3、氮氧化物濃度為351 mg/m3,分別超標1倍和0.17倍。
2.萊蕪市魯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6#玻璃窯爐外排廢氣氮氧化物濃度為4552 mg/m3,超標8.1倍;企業1-4#玻璃窯爐監測平臺為直梯,無監測孔。
3.山東萊蕪新陽光玻纖機械有限公司陶瓷釉熔化窯外排廢氣氮氧化物濃度為5606 mg/m3,超標10.2倍。
大量石料開采加工廠等揚塵污染嚴重 山財萊蕪校區防塵措施不到位
另外,檢查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萊蕪市區周邊山區分布大量的石料開采加工廠、石灰窯和磚瓦廠,檢查組所檢查的企業均未建設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或設施未運行,且不具備監測條件,未采取必要的抑塵措施,進出料場的車輛、道路缺乏管理,揚塵污染極為嚴重,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影響。檢查發現部分煤炭生產、經營、加工企業防塵抑塵措施不到位,揚塵污染較重。
山東財經大學萊蕪校區工地緊鄰空氣自動監測點位,沒有采取必要的覆蓋、圍擋、灑水等抑塵措施,對點位造成直接影響。
部分查處公司已責令停產整治
現場檢查結束后,總隊負責同志向萊蕪市環保局及萊城區、鋼城區政府負責人反饋了情況,并提出了處理處罰建議。
截至目前,針對存在不運行污染治理設施、廢氣直排等違法行為的山東萊鋼鐵源爐料有限公司、萊蕪市陽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萊蕪長青納米材料有限公司、萊蕪市圣杰石料廠、萊蕪泰山超微粉科技有限公司已責令停產整治。
針對超標排污的泰山鋼鐵集團山東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萊蕪市魯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山東萊蕪新陽光玻纖機械有限公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針對石料開采加工企業、石灰窯揚塵污染嚴重的問題,正在實施排查。
針對部分建筑、道路施工工地防塵措施不到位,產生揚塵污染的問題,依據萊蕪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萊蕪市重點片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市環保局擬轉交住建部門、交通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