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市安委辦獲悉,瑞安“6·19”粉塵爆炸事故涉事企業主已被當地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4天。當地有關單位5名監管人員因監管不力被處以紀律追責,責令塘下鎮政府向瑞安市政府作書面檢查,瑞安市政府因屬地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向溫州市政府作書面檢查。
6月19日下午1時許,瑞安市塘下鎮肇平垟中村一家摩托車配件生產企業發生粉塵爆炸事故。三間兩層矮房在事故中坍塌,事故造成正在拋光作業的一名女工受傷,一輛路過車輛受損。
這起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經事故調查組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涉塵企業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除塵設施排塵,導致鋁粉長期積累于墻體內,墻洞內形成粉塵云,遇現場不符合防爆要求的電氣產生的火花而引發爆炸。
市安監局工作人員介紹,企業若能嚴格按照攻堅專項行動要求落實整改,采用合格的除塵設施、防爆電氣設備,做到定期清掃粉塵,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企業法定代表人黃某未落實涉塵企業主體責任,在不符合涉塵企業條件的違法建筑物內組織生產,未按規范清理積塵,也未采取防爆措施,導致該起爆炸事故發生。黃某違反國家有關危險物質管理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處置危險物質。昨天,黃某已被瑞安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4天,涉事企業也將被行政處罰。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事故暴露出瑞安市塘下鎮網格干部張某、網格指導員陳某、片區安監員王某對涉塵企業隱患排查走過場、隱患整治不徹底;瑞安市住建局塘下分局責任區巡查員朱某、瑞安市國土資源局塘下分局責任區巡查員謝某對歷史違法建筑排查處理不及時。根據我市粉塵防爆集中整治“雙月”攻堅專項行動整治方案明確的問責措施,相關責任人員被追究紀律責任。
市民可撥打12350舉報涉塵企業
市安委會日前還發出通報,塘下鎮人民政府及塘下鎮塘下辦事處就該起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被責令向瑞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瑞安市人民政府被責令向溫州市人民政府作書面檢查。
據介紹,鎂粉、鋁粉、鋅粉及面粉等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濃度后,遇到明火或熱源有可能發生爆炸。市民發現身邊有疑似存安全隱患的涉塵企業,可撥打溫州市安監局安全生產舉報熱線電話12350舉報,一經查實將獲獎勵。
目前,全市粉塵防爆集中整治已進入關鍵時期,全市1764家涉塵企業根據安全狀況被劃分“紅、黃、綠”三色管理,現已對709家紅色類企業依法予以取締關閉,對553家黃色類企業依法予以停產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