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大澤鎮吉坑尾礦區成功出讓,競得人為當地民企——江門市凱瑞投資有限公司。該礦資源儲量共5741.7萬方,生產規模240萬方/年,出讓年限20年,起始價5.21億元,成交價近7億元,溢價率32.38%。加之其他費用超1.57億元(不含土地租賃費),該礦資源價款約14.75元/方。
競得人可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交20%,剩余部分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攤分10年繳清。

該采礦權位于江門市新會區大澤鎮吉坑尾礦區,面積0.6694平方公里(約1004.1畝)。礦區范圍內建筑用花崗巖資源儲量4254.6萬方,剝離層1487.1萬方(其中砌筑或回填用半風化層543萬方、洗砂用全風化層和填土452.7萬方、復墾用及景觀客土用殘坡積層和填土491.4萬方)。
競得人須在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建場(建設生產線、配備開采設備等)。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行為造成開工延誤的除外。礦山用地應按照礦山的開發利用方案嚴格執行,加工堆放場地、排土場等事宜由競得人根據需要與屬地鎮政府及自然資源部門協商依法解決,其中涉及使用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礦山建設施工過程中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或生態林地。
礦山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自上而下開采,實施科學有序依法依規開采,邊開采邊恢復治理,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礦山投產后12個月內必須通過綠色礦山認證,如經第三方綠色礦山評審機構驗收不合格的,出讓人責成采礦權人停工停產限期內進行整改整治,經再次綠色礦山驗收合格后方能復工復產,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