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 合同簽訂的基本情況
1、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與交城美錦熱電有限公司簽訂《交城美錦熱電有限公司3×130t/h鍋爐煙氣脫硫脫硝總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額4759萬元(大寫:人民幣肆仟柒佰伍拾玖萬元整)。
2、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與山西美錦煤焦化有限公司簽訂《山西美錦煤焦化有限公司16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EPC總承包合同》,合同金額108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仟零捌拾萬元整)。
3、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與山西美錦煤化工有限公司簽訂《山西美錦煤化工有限公司4×72孔4.3米搗固焦爐煙道廢氣脫硫除塵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合同》,合同金額138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仟叁佰捌拾萬元整)。
4、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與山西美錦焦化有限公司簽訂《山西美錦焦化有限公司8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EPC總承包合同》,合同金額820萬元(大寫:人民幣捌佰貳拾萬元整)。
5、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與山西略煤氣化有限公司簽訂《山西略煤氣化有限公司9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金額770萬元(大寫:人民幣柒佰柒拾萬元整)。
上述交易對方與公司均不存在關聯關系,上述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合同簽訂的審議
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的規定,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上述1、2、3合同的議案,上述4、5合同的簽訂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上述所列1、2、3、4、5合同的簽訂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上述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無需其它審批手續。
三、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合同的正常履行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及品牌影響力產生積極影響。
四、風險提示
上述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履行完畢或終止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五、備查文件目錄
1、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交城美錦熱電有限公司簽訂的《交城美錦熱電有限公司3×130t/h鍋爐煙氣脫硫脫硝總承包工程》合同;
2、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美錦煤焦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山西美錦煤焦化有限公司16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EPC總承包合同》;
3、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美錦煤化工有限公司簽訂的《山西美錦煤化工有限公司4×72孔4.3米搗固焦爐煙道廢氣脫硫除塵工程項目EPC總承包合同》;
4、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美錦焦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山西美錦焦化有限公司8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EPC總承包合同》;
5、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略煤氣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山西略煤氣化有限公司90萬噸/年焦爐煙道氣石灰-石膏濕法脫硫除塵工程總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漢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