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你的朋友圈有沒有被一則名為《安徽:下游企業拒收工業固廢長期堆放》的新聞視頻刷屏?一時間,這則視頻把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推到了風口浪尖。視頻中,數以萬噸計的固體廢棄物堆放在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前江工業園的長江沿線碼頭,對周邊以及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構成極大的威脅。
據介紹,這些固廢主要是含鐵尾礦渣,本是打算銷往池州某水泥廠用作燒制水泥的輔料,但由于尾礦渣含鐵品味比較低,達不到水泥廠對于尾礦渣的要求,因此就被擱置于此。在這次工業固廢長期堆放事件中,水泥廠拒絕了低品位的尾礦渣是否合理呢?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的現狀如何,以及在發展過程中又面臨哪些問題呢?對此,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受訪專家普遍表示,雖然傳統填埋、焚燒的處理方式相比,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的優勢明顯,國家也在政策、資金等多方面進行扶持,但由于起步晚,技術、運營、監管等多方面的體系構建不慎健全,故而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重重阻礙。
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優勢明顯
首先我們要先搞清楚水泥窯如何協同處置廢棄物?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是指將經過預處理滿足入窯要求的廢棄物投入水泥窯,進行水泥熟料生產的同時實現對危廢無害化處置的過程。在我國,水泥窯在生產熟料的時候,一般利用的是常規的工業廢物,如電廠粉煤灰、煙氣脫硫石膏、磷石膏、煤矸石、鋼渣等這些一般工業廢物,毒性低、不易腐蝕窯體,和傳統的碳酸鈣等原料不發生反應等特點。
中金公司分析員戚政韜告訴記者,其實我國很早就開始在水泥窯協同處置領域進行了試點,他介紹說,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上海萬安水泥廠和北京水泥廠就已經開始了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探索。2005年11月,北京水泥廠首次實現了水泥窯大規模協同處置固體廢棄物,建成了年處理10萬噸工業廢棄物的示范線。2007年四川天臺水泥廠建成垃圾焚燒系統。2009年,廣州越堡建成水泥窯污泥處置項目。2010年,海螺集團和日本川崎公司聯合開發水泥窯和氣化爐相結合的處置城市垃圾技術。
雖然目前水泥窯協同處置已經在我國多家水泥廠成功運行,但現實卻走得“步履維艱”。
水泥窯不是萬能的廢棄物處置廠
回到最初的問題,在這次工業固廢長期堆放事件中,水泥廠拒絕了低品位的尾礦渣是否合理呢?業內專家表示,水泥窯不是萬能的廢棄物處置廠,其處理過程具有較強的選擇性和針對性,否則會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安全(人身、環境、設備)和質量問題。
戚政韜解釋說,水泥窯協同處置要考慮進料對于水泥窯的影響,氯、氟、硫容易影響水泥質量,同時容易在水泥窯中循環富集,增加預熱系統結皮堵塞的可能性。在生活垃圾、危廢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揮發性氯、氟、硫等物質。根據原環保部出臺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氟、氯、硫、堿需要滿足水泥窯入窯要求。
中材國際研究總院總工程師蔡玉良表示,“協同處置危險廢棄物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有著很大的區別。”這是由危險廢棄物的種類或類別,以及危險廢棄物的五大危害性(腐蝕性、生物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感染性)決定的,在利用水泥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棄物方面,水泥窯爐不是萬能的處置工具,必須有所控制,尤其接納危廢物的類別和處置體量,必須嚴格控制;對于處置過程中可能潛在的各種(時間上:瞬間、短期、中短期、長期問題的)安全(主體:人身、環境、裝備)風險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有些問題仍需要研究。
蔡玉良舉例說,如危廢中所含各種微量或超量元素及再合成物對水泥產品的長期安全性能的影響問題;對水泥生產系統裝備的腐蝕和危害帶來的安全問題;處置過程中可能再生毒物和未知污染物影響周邊環境等問題,還有待研究、評估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