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日照市稿件:《治砂者盜砂,10名公職人員被查處——家門口的小河恢復了勃勃生機》。
全文如下:
“治砂辦不治砂,卻和盜砂者‘穿一條褲子’,你看看那些河道都被糟蹋成什么樣兒了!”……
前不久,山東省莒縣河道采砂管理辦公室(簡稱治砂辦)南片執法小組組長陳修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莒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引來眾多村民旁聽。該縣先后有10名公職人員因充當盜砂團伙“保護傘”被查處。
一張主動出示的“罰款單”
去年5月,莒縣紀委監委收到一封舉報信,反映該縣多處砂場被濫采盜采,河道被大面積破壞,盜砂人員橫行鄉里,所到之處機器轟鳴,塵土飛揚,嚴重影響了群眾的正常生活,村民們敢怒不敢言。而縣治砂辦不但不管,反而與砂場老板趙某沆瀣一氣,包庇縱容。
接到舉報后,莒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上述問題進行調查。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調查人員先到縣里的幾個砂場實地走訪了解。當來到夏莊鎮薛家湖砂場時,只見河道內深坑遍布、千瘡百孔,挖掘機、鏟車等大型機械作業的痕跡清晰可見,還有一些沒來得及運走的河砂堆積在河岸上。
調查人員遂找到砂場老板趙某了解情況,還沒聊幾句,趙某竟主動從抽屜里拿出了一張罰款單。
“你看,這張罰款單是縣治砂辦剛剛開的,他們經常下來檢查,執法非常嚴格。”
“為什么處罰?”
“還不是因為超采河砂。我多采了1500立方米,他罰了我2萬,嚇得我現在是有偷采的心,也沒偷采的膽兒了!”
調查人員仔細核對罰款單,心中不免生疑:薛家湖砂場的《采砂許可證》還在辦理中,任何采砂行為都是違法的,何來超采之說?這背后會不會有人故意在掩人耳目?
隨后,調查人員仔細查看分析砂場賬目和出車記錄,發現該砂場一年多竟開采河砂5.3萬立方米,賣砂獲利386萬余元。
無證開采,非法牟取暴利,是誰給了趙某這么大的膽子?面對質問,趙某終于承認了自己多次向陳修富送錢送物,請求“關照”的事實。
“陳修富上午來檢查,我下午或晚上就得去‘表示表示’。只要他收了錢,事兒就好辦了。此外,他還多次向我索要河砂,有時還當中間人,給我們介紹客戶,然后低價賣給商混站等河砂需求方,兩頭賺好處。”
莒縣紀委監委在對陳修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后證實,陳修富在治砂執法過程中,對違法開采行為不依法查處關停,造成國家河砂礦產資源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參與倒賣河砂收受好處費,索要河砂出售謀利,收受砂場老板現金、購物卡、加油卡等財物,共計23.9萬元。最終,陳修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兩張欲蓋彌彰的“退款單”
在陳修富案中,一個名叫張永江的人被多次提起。經查,張永江時任莒縣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由于工作需要,該縣借調多個部門工作人員參與治砂辦相關工作,張永江被抽調過來管理治砂工作。
陳修富如此明目張膽,膽大妄為,那么身為縣治砂辦分管領導的張永江能不知情?經調查組分析研判,認為張永江存有嫌疑。
調查人員乘勝追擊,一路繼續對治砂辦近幾年的賬目進行查閱核實,另一路找相關人員談話了解情況。
篩查賬目之后,兩張收款人分別是萬華商混站和建城商混站的退款單引起了調查人員的注意。
治砂辦向商混站退款,他們之間能有什么業務往來?為了查清真相,調查人員找到了時任治砂辦財務人員的來某。
“這我想不起來了,畢竟過去這么長時間了。”
“也許是把查收的砂賣給他們過。”
“可能是我記錯了,反正我都是按領導要求辦的。”
……
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來某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語。
在調查人員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下,來某交代了張永江指使其篡改財務單據,妄圖掩蓋自己貪污公款、私分罰沒款的事實。
原來,莒縣紀委監委對陳修富審查調查期間,張永江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有可能被牽出來,就提前安排時任治砂辦財務人員來某將未入賬的3萬余元罰款交由治砂辦原工作人員宋某暫時保管,以備后期私分。同時,將違規收受的6萬余元退還給萬華、建城兩家商混站,并要求將收據時間由2018年7月提前到2017年12月,企圖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調查。
或許張永江做夢也沒有想到,正是這兩張欲蓋彌彰的“退款單”成了該案的主要突破口。2018年7月26日,莒縣紀委監委對張永江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后,張永江終于承認了自己在分管治砂辦的短短7個月時間里,利用職務便利,為盜砂分子充當“保護傘”,為請托人承攬工程、盜采河砂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現金、購物卡等60余萬元的事實。最終,張永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之后,被五蓮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舉一反三深挖細查
查處張永江、陳修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后,調查工作并沒有就此止步。
在整個調查過程中,一直有個疑問徘徊在調查人員心中:近年來,河砂市場需求量越來越大,由此帶來的暴利,其他監管人員能否做到無動于衷?
為此,莒縣紀委監委由點到面、深挖細查,聯合相關部門成立治砂領域專項調查組,對全縣境內7處采砂場進行全面排查。通過現場察看、調取賬目、多方取證等,又查處了其他8名相關公職人員。
“這起系列窩案非常典型,‘治砂者’不依法治砂,卻充當了盜砂團伙的‘保護傘’,不僅嚴重侵害了群眾的利益,還給國家資源造成了重大損失,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抓細抓常抓長,斬斷利益鏈條,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莒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馬明成說。
在縣紀委監委推動下,該縣成立縣政府負總責的礦產資源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集中開展礦產資源整治,積極采取重點路段定人查、重點區域巡回查、調配力量錯時查、整治難點集中查“四查工作法”,以零容忍的態度鐵腕整治非法采砂行為。目前,已對69處非法存砂點進行排查登記,收繳、拍賣非法存砂上繳縣財政9000余萬元,非法采砂現象得到全面遏制。
如今,夏莊鎮的村民們感受到了整治帶來的變化:縣里河砂市場管理日趨規范,夜里沒有了挖掘機作業的轟鳴聲,家門口的小河恢復了勃勃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