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環境保護局擬對湖南磊全砂石加工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15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731-83663286
聯系地址:瀏陽市環境保護局管理科(郵編4103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湖南磊全砂石加工廠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瀏陽市關口街道辦事處溪江村化一組
建設單位湖南磊全砂石加工廠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概況湖南磊全砂石加工廠擬選址于瀏陽市關口街道辦事處溪江村化一組新建生產線,用于砂和碎石的生產。項目總投資200萬元,總占地面積約10000㎡,項目投產后,預計年產砂24萬m3,碎石6萬m3。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施工期:本項目建筑施工過程中將產生揚塵、噪聲、廢水等各類污染物。但施工期相對于運營期來說,影響時間相對較短,且隨著施工的結束,污染也會慢慢消失。營運期: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和洗砂廢水。生活污水通過化糞池處理后回用作農肥;洗砂廢水經三級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初期雨水經雨水溝收集后進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2)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破碎篩分粉塵、堆場粉塵、產品裝卸粉塵、運輸粉塵、運輸汽車尾氣及機械尾氣。破碎篩分工序粉塵經封閉式廠房+集氣罩+布袋除塵器+15m排氣筒有組織排放;堆場粉塵配套防風防雨防揚散措施;產品裝卸粉塵經噴霧灑水降塵后無組織排放;運輸粉塵經噴霧灑水降塵+運輸車洗車后無組織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污染物濃度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運輸汽車尾氣及機械尾氣經自燃擴散后無組織排放。(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產生的設備噪聲。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4)固廢:本項目固廢主要為員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泥漿等。員工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作為產品出售;泥漿經脫水后運至瀏陽市強峰建筑渣土傾倒場(廢渣消納處置合同見附件)。
瀏陽市環境保護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