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煤礦一律停止使用檢驗不合格或檢測時間到期的提升運輸設備,并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提升運輸設備。 通知要求,煤礦提升運輸設備選型要科學合理,提升機、鋼絲繩、連接裝置、提升容器等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各種用途鋼絲繩的安全系數、韌性指標必須符合規程規定,提升運輸設備以及各種保險鏈、連接環、插銷等要嚴格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檢驗不合格或檢測時間到期的,一律責令停止使用。同時,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定期對提升運輸設備及連接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嚴禁提升運輸設備帶病超負荷運轉,嚴禁超期服役,嚴格控制提升重量,嚴禁超速運行,特別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等規定。此外,要按規程定期對提升運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把煤礦提升運輸各類小絞車、鋼絲繩、連接裝置、插銷、鉤頭、繩卡等作為隱患排查的重點內容,確保檢查達到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