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區域一(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城市于11月1日8時起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唐山市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顯示,唐山市政府決定自2019年10月31日8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通知要求,水泥行業(特種水泥行業除外),水泥制品、粉磨站停產;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污泥總量低于400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低于熟料產能4%(含)的生產線停產。
11月1日8時起河北省啟動區域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區域一(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城市于11月1日8時起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1日夜間起,受弱南風持續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緩慢積累,地面濕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溫影響,河北省中南部和東部地區可能出現PM2.5重度污染過程。區域一(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
河北省大氣辦提出,各市要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響應期間,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應急響應措施除強制性減排措施之外,還包括公眾防護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唐山市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1日開始,受弱南風持續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緩慢積累;地面濕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溫影響,將出現PM2.5重度污染過程。按照省大氣辦《關于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14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2019年10月31日8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1、鋼鐵行業。績效評價等級為B級的,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時間超過120小時,之后時段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石灰窯停產;6m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6m及以下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績效評價為C級的,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時間超過120小時,之后時段停產50%(含)以上;高爐停產50%(含)以上,以高爐計;石灰窯停產;6m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6m及以下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2、焦化企業。績效評價為B、C級的,焦爐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
3、獨立石灰窯行業。績效評價為B級的,停產保窯;績效評價為C級的,停產。
4、短流程鋼鐵行業。獨立燒結、球團、軋鋼企業停產。
5、鑄造行業。績效評價為A級的,自主采取減排措施;績效評價為B、C級的,所有涉氣工序停產。
6、玻璃行業。績效評價為B級的,限產20%,按生產線怠速計;績效評價為C級的,按前一年中,日生產最低負荷運行,自啟動預警日當天起計。
7、水泥行業(特種水泥行業除外)。水泥制品、粉磨站停產;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污泥總量低于400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低于熟料產能4%(含)的生產線,停產。
8、磚瓦窯(包括燒結磚和非燒結磚等制造工業)企業,停產。
9、陶瓷行業(包括建筑陶瓷生產企業,獨立的干坯制造或燒成、獨立烤花工序等)。績效評價為B類的,焙燒工序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績效評價為C類的,停產。
10、耐火材料(采用高溫窯爐生產的)。使用煤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使用非天然氣、煤氣或液化氣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11、其他行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相關條款。
5、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融雪劑播撒車、鏟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車。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3、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減排清單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9〕90號)要求執行。縣級領導要帶隊對企業停限產情況進行夜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污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污染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各駐企人員要在崗在位,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管控措施。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對監管不力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10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zwryd2019@163.com,傳真:2801574)。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