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的《巴中市2020年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通過省自然資源廳專家審查,并獲得國家補助資金710.91萬元。
《方案》明確,將根據我市境內生態問題嚴重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摸底核查情況,區分輕重緩急,將治理任務逐級分解,抓好方案落實。2020年,我市將對巴州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境內共計73座具有突出地質環境問題的廢棄露天礦山進行生態修復,總計面積1207畝。根據分級劃分指標,其中急需治理礦山32個、較急需治理礦山12個、一般需治理礦山29個。
我市生態修復概算投入7755.83萬元。《方案》明確,治理恢復工程主要措施為:實施土地整治工程(工礦廢棄地整理工程、零散坡耕地整理工程、土壤平整及重構工程、林地生態修復工程);實施采礦疏干區抗旱保苗蓄水工程;開展地質災害治理恢復工程(包含攔擋工程、截排水工程)。
據悉,生態環境恢復工程實施后,將極大遏制巴州區、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的礦山生態環境惡化,改善周邊的環境生態和人文居住條件。
截至2018年底,全市多次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災害巡查工作,責令礦山企業消除相關隱患,政策性關閉107處礦山企業,投入資金約為1632萬元;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共計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