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關于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公告,將《商務部 海關總署2014年第90號公告》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于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剔除,共計剔除199個十位商品編碼。同時,對部分商品禁止方式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仍按《商務部 海關總署2014年第90號公告》有關規定執行,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 從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調整的商品目錄(擬從目錄中剔除的商品):
所謂加工貿易,是指經營企業進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以下簡稱料件),經加工或裝配后,將制成品復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進料加工、來料加工。常見的加工貿易方式包括:進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和協作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