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發展(000722)(000722.SZ)公布,公司于2022年02月21日與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在湖南株洲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根據各自發展需要,對包括但不限于河砂開發、淥口區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礦開發、機制砂加工生產等方面開展戰略合作。

以下是公告全文:
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協議”)屬于雙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則的框架性、意向性約定,協議付諸實施和實施過程中均存在變動的可能性。協議中關于合作內容的具體執行尚需簽訂正式合同進一步落實和推進,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具體合作事項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本協議為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體金額,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程度需視具體項目的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敬請投資者謹慎決策、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3、公司最近三年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及進展情況詳見本公告“七、其他相關說明”。
一、協議簽署概況
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02月21日與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在湖南株洲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根據各自發展需要,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誠信雙贏的原則,開展全面戰略合作。
二、協議對方基本情況
協議對方名稱: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賴曉智
轄區情況:淥口區,隸屬于湖南省株洲市,位于長株潭城市群南緣,享有“湘東明珠”之美譽。淥口區屬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試驗區范圍,其中275平方公里被納入核心區。交通優勢較為明顯,黃金水道湘江縱貫南北,自然風光較為秀美,水資源相當豐富,人文底蘊較為深厚,經濟發展較為穩健。近幾年,先后獲評全省“全面小康經濟發展先進縣”“縣域經濟發展先進縣”“最具投資價值縣”“平安縣市區”稱號等多項榮譽。
三、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
乙方: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政企共建、合作共贏;堅持統籌規劃,推動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促進產業升級。
(二)合作目標
充分發揮乙方作為上市公司投資優勢和清潔能源、資源開發、醫養健康等產業開發經驗,利用淥口區資源、區位和環境優勢,與淥口區清潔能源、資源開發、健康養老產業等有機結合,把淥口區打造成綠色礦產資源開發、清潔能源體系多元構建、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的典范,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三)合作內容
1、清潔能源。包括株洲航電樞紐擴機和淥口區光伏發電項目、儲能項目開發等投資建設。
2、資源開發。包括但不限于河砂開發、淥口區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礦開發、機制砂加工生產等。
3、醫養健康。包括淥口區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社工站、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健康產業投資及運營。
具體合作項目由甲方或甲方實際控制的公司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與乙方或乙方子公司再行協商,簽訂正式合作協議組織實施。
(四)工作推進
為積極響應國家宏觀政策,加速推進在清潔能源、資源開發、健康養老等領域的合作,甲乙雙方同意盡快啟動具體項目合作洽談。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將立即抽調精干力量,安排專項資金,成立專門的項目工作組,抓緊做好項目的立項、論證、規劃、決策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適時在項目地組建投資開發公司。
甲方將成立專門的項目推進指揮部,安排專人在株洲航電樞紐擴機,光伏項目、儲能項目選址與合作開發,資源開發項目礦權設立、開采、加工與銷售,醫養健康項目選址、開發與經營等相關手續、證照辦理以及項目推進過程中提供跟蹤服務和工作支持,保障乙方良好的投資開發環境。
(五)雙方義務與權利
雙方權利義務為簽署具體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調整,并遵循權責利對等的原則進行設計。
但雙方于本框架協議、會議洽談期間知悉的對方技術秘密、經營秘密的合作內容等信息,均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如任何一方未履行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害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效力及期限
1、本框架協議僅作為意向性約定,沒有設定具體法律關系的意圖,但各方應遵守涉及保密和排他性的義務及違約等相關條款。
2、本框架協議僅為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不包括形成具體債權債務關系的內容,若雙方最終針對具體合作項目達成合作,應另行訂立協議以作約定。
3、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預見和不可避免因素導致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協商同意后終止協議,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4、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權委托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的有效期至雙方書面確認終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之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之日為止。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意向性協議,具體合作內容以后續依法依規依程序所確定的項目為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正式簽訂的項目合作協議中約定,如本協議條款與正式協議不一致的,以正式協議為準。
2、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對本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雙方一致同意本次合作簽署的相關文件(包括本協議和其他任何相關文件)不得隨意披露給任何無關第三方,除非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以及同意受本保密條款約束的法律顧問及雙方工作人員除外。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正式簽署、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對公司的影響
1、本協議為雙方開展戰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體金額,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程度需視具體項目的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
2、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發揮公司在清潔能源、資源開發、醫養健康產業領域優勢,對公司持續完善自身產業布局具有積極意義,有助于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推動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風險提示
本協議屬于雙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則的框架性、意向性約定,協議的付諸實施和實施過程中均存在變動的可能性。協議中關于合作內容的具體執行尚需簽訂正式合同進一步落實和推進,存在不確定性。本協議簽訂的事項對公司2022年度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敬請投資者謹慎決策、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六、協議的審議程序
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后續將視具體合作事項的開展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或信息披露義務。
七、其他相關說明
1、最近三年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情況序號 協議名稱 協議各方 披露日期 進展情況
1 戰略合作協議 公司、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08月21日 正在履行中
2 戰略合作協議 公司、中節能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8日 正在履行中
2、本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持股情況未發生變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來三個月內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減持的計劃。
八、備查文件
公司與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