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人民政府
關于汛期全面禁止采砂的公告
為加強全市河道砂資源和水生態環境保護,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汛期全面禁止采砂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采區域:諸城市境內的所有河道、水庫及其管理范圍。
二、禁采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處置原則: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凡禁采區域內的船只、機械及砂石加工等設備一律要吊離河道,同時將禁采區域內搭建的生產用房等一切行洪障礙物進行拆解清理,逾期不清除的,將依法依規予以清除。
四、處理措施:禁采期間,市政府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非法采砂行為進行嚴厲打擊,頂格處罰。對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的,將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依法從重從快處理。
五、舉報電話:市公安局 110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0536-6213859
市水利局 0536-6213361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0536-6329577
特此公告
諸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