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賀蘭金山康養小鎮(插旗口北片區)建設項目生態修復及廢礫石資源再利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取得審批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該項目將利用工程土地整理過程中產生的天然礫石生產建筑用骨料和機制砂的砂石聯產生產線。
項目區內分別建設三個臨時礫石處理站,每站建設規模為3條150t/h砂石骨料生產線,年處理礫石360萬噸,三個臨時處理站總計處理1080萬噸/年。該項目工程總投資31978.98萬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資為31675.67萬元。本項目計劃于2023年3月開工,于2026年3月完工,總工期3年。

2017年起,寧夏黨委、政府全面啟動賀蘭山生態環境整治和修復:先后完成保護區內169處人類活動點的綜合治理,83處礦業權全部退出,53處工礦、農林牧、旅游等設施全部拆除。20處遺留礦坑和無主渣臺完成整治;投入近100億元,通過采坑回填、削坡覆土、設備拆除、余料清運、場地平整、播撒草籽、植樹綠化等措施,治理修復面積200平方公里。
一、項目概況
賀蘭金山康養小鎮(插旗口北片區)建設項目生態修復及廢礫石資源再利用工程位于賀蘭縣金山康養小鎮(插旗口北片區)內。2023年1月5日,賀蘭縣發展和改革局對《賀蘭金山康養小鎮(插旗口北片區)建設項目生態修復及廢礫石資源再利用工程》進行了備案(項目代碼:2212-640122-99-01-856896)。
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為:
(1)土壤環境改善工程,主要是對金山試驗區高品質釀酒葡萄種植基地土壤環境進行改善,項目區域總面積1673.97h㎡(25109.48畝),采用挖掘機篩石的方法,對土地進行深翻,篩分出6cm以下的土壤,并進行土壤修復。6cm以上的自然礫石經臨時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外售。
(2)廢礫石資源再利用工程,利用賀蘭金山康養小鎮(插旗口北片區)建設項目生態修復及廢礫石資源再利用工程土地整理過程中產生的天然礫石生產建筑用骨料和機制砂的砂石聯產生產線。項目區內分別建設三個臨時礫石處理站,每站建設規模為3條150t/h砂石骨料生產線,年處理礫石360萬噸,三個臨時處理站總計處理1080萬噸/年。
項目總占地1673.97h㎡,(25109.48畝),均為臨時占地,占地類型為荒草地。工程總投資31978.98萬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資為31675.67萬元。本項目計劃于2023年3月開工,于2026年3月完工,總工期3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本項目水土保持評價。
(二)同意本階段方案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1673.97h㎡。
(三)同意水土流失預測范圍、時段劃分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等級執行西北黃土高原區一級標準。
(五)基本同意防治分區及措施總體布局。
(六)基本同意分區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組織及進度安排。
(八)同意方案提出的不開展水土保持專項監測的建議。
(九)同意水土保持投資估算編制依據和方法。基本同意本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為2610.72萬元,其中水土保持補償費1673.97萬元。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一)按照許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要加強工程建設中的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盡量減少地表擾動和植被的損壞,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許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尤其施工機械進出施工場地時,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及時布設臨時防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購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選擇有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的料場,無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的料場,要明確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四)將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機構、負責人、聯系人和落實的水土保持相關資料報送到賀蘭縣水務局,并定期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接受監督檢查。
(五)本項目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及時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我局審批。
四、嚴格履行驗收報備程序
你單位要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的規定,在本項目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自主驗收應當根據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審批決定等進行,并向賀蘭縣水務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賀蘭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