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一年產700萬噸骨料線環評獲批。該項目位于和縣石楊鎮,擬采用露天開采方式,公路開拓,汽車運輸,微差控制爆破。項目建成后年產建筑骨料518萬噸/年,水洗砂154萬噸/年,總投資超15億元。
據了解,2022年3月18日,和縣海螺綠色建材有限公司以超4.1億元競得安徽省和縣大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礦。礦區資源儲量為4509萬方,共計12084.2萬噸,年出產規模700萬噸,出讓年限19.5年。
近日,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和縣海螺綠色建材有限公司報送該項目建設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據報告書顯示,該項目位于和縣石楊鎮,擬采用露天開采方式,公路開拓,汽車運輸,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15米,深孔爆破,機械鏟裝,開采標高+146.1米~+12.5米。開采后的礦石采用汽車運輸至加工區進行破碎加工及水洗砂生產。項目設計開采規模700萬噸/年,服務年限17年。項目建成后年產建筑骨料518萬噸/年,水洗砂154萬噸/年。項目總投資為15518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890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對和縣海螺綠色建材有限公司報批的《報告書》提出審批意見如下:
一、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本審批意見的前提下,污染物可以實現達標排放,且滿足總量控制指標相關要求。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按《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規模、內容、工藝、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采用國家鼓勵的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生產技術和生產設備、污染防治措施,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強化運營期環境管理,保證生產設備和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露天開采過程中鑿巖采用帶收塵裝置的設備,從源頭抑制粉塵的產生;爆破方式采用微差控制爆破,爆破時灑水抑塵;鏟裝過程采用噴霧灑水或注水抑塵;采礦區域內物料采用密閉汽車運輸,運輸道路硬化。粗碎車間密閉設置,運輸皮帶采用密閉罩,卸料過程采用噴霧除塵,破碎工段粉塵廢氣采用“集塵罩+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中間礦倉密閉設置,上部卸料過程采用噴霧除塵,下部受料點采用“集塵罩+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中細碎車間密閉設置,破碎工段和下部帶式輸送機受料點采用“集塵罩+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篩分車間、洗砂車間和成品篩分車間采用濕式作業。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產品外運方案。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對照相關要求,加強廢氣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無組織廢氣相關防治措施,廠區廢氣無組織排放滿足相應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質處理、一水多用”的原則設計建設給排水系統,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廢水處理與綜合利用措施。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作為廠區綠化用水。雨季采場和臨時表土堆場匯水經沉淀處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達標后外排至周邊水體,排放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限值要求。
按照“分區防滲”原則,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防滲要求。各區域防滲系數應達到相應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妥善處理處置各類固體廢棄物。按固廢“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原則,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類固廢的收集、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防止發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廢暫存場所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的規定要求。危險廢物要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妥善處置,同時執行危廢處置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廠內危廢暫存場所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及修改單的規定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曬、防流失、防滲漏等工作。
(五)廠區要合理布局,主要產噪設備要遠離廠界布置,同時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應采取有效減振、隔聲、消音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相應標準要求。
(六)加強環境風險預防和控制,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完善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適時更新升級,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產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
(七)按《報告書》等有關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落實環境管理和監控計劃。
(八)落實《報告書》所提出的環境防護距離要求及相關承諾措施。環境防護距離內不得規劃、建設居民住宅、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目標。
三、項目建設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必須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前你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證相關手續;同時按規定要求完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若項目發生重大變化,你公司應依法重新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四、你公司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按照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要求建設、運營、維護環境保護治理設施,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五、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和信息溝通平臺,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積極回應公眾合理環境訴求,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要求,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和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并加強施工期環境監管。
七、收到本審批意見后,你公司應及時將批準后的《報告書》送至和縣生態環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