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鶴壁生態環境局擬對年產500萬噸建筑用石、水洗砂建設項目環評作出審批意見。據悉,該項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廠房,租賃已建車間一座,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其砂石骨料產品或將很快進入市場。
另外,該項目主要生產設備為破碎機、振動篩、振動篩、洗砂機等。建筑用石工藝技術為原料→破碎→篩選→磨料→篩選→成品→出庫;水洗砂工藝技術為石粉→給料→篩分→洗砂→脫水→成品→出庫。

根據環評公示,該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包括投料、破碎、篩選、磨料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和無組織粉塵。建設單位擬在投料、破碎、篩選、磨料工序產塵點上方設置集氣罩并配套安裝單獨袋式除塵器,產生的粉塵經除塵器處理達標后,通過1根15m排氣筒達標排放。無組織廢氣采取噴干霧抑塵設施、車間密閉、全封閉管道皮帶通廊和進出車輛沖洗等措施。
本項目廢氣排放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 (2021年修訂版)礦石(煤炭)采選與加工行業A級企業的相關要求(有組織排放顆粒物≤10mg/m3),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包括洗砂廢水、車輛沖洗水和生活廢水。
洗砂廢水: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
車輛沖洗廢:水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不外排。
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來源主要是破碎機、磨料機、振動篩、裝載機、皮帶輸送機、運輸車輛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其聲壓級為70~90dB(A)。主要措施為噪聲設備置于車間內,利用廠房隔音,安裝減震墊等措施減少噪聲影響。在采取隔音、減振等措施后,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物污染源主要為生產過程除塵器收集的除塵灰;沉淀池沉渣;職工生活垃圾。
(1)除塵灰:本項目除塵器在運行中會產生除塵灰,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2)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為底泥,該底泥由污泥泵抽出送入污泥壓濾機,壓濾水返回沉淀池,泥餅運至暫存場作為副產品外售用于道路填筑用土,不外排。
(3)職工生活垃圾
企業設置垃圾桶,由專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項目各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的處理處置,處置率達到100%。經采取以上措施后,營運期產生的固廢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