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國電建舉行2023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會上,公司管理層就投資者關心的電建新能源分拆上市、公司業務發展及財務指標改善等方面問題進行了回應。
根據半年報,今年上半年,中國電建實現營業收入2812.9億元,同比增長5.8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7.78億元,同比增長11.1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66億元,同比增長39.91%。
上半年,公司新簽合同6036.31億元,同比增長4.59%。新簽能源電力業務合同金額3181.76億元,占新簽合同總額的52.71%,同比增長40.46%。
砂石價格有望得到保障
對于投資者關心的公司綠色砂石業務的布局,中國電建方面介紹,截至2023年6月,公司已經建成投產綠色砂石項目4個,年產能突破1億噸,上半年投產的砂石骨料銷售總計3500萬噸。根據上半年砂石骨料銷售情況分析,砂石價格出現一定程度回落,但是考慮“十四五”期間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仍然處于上升期,對砂石價格將有基礎性保障。
隨著國家宏觀政策調控和市場監管,尤其是環保監督等綜合因素的加強,現在砂石企業成本更加透明,市場競爭加劇條件下,落后產能、環保不達標以及劣質產品逐漸會被市場淘汰,綠色、智能、高質量的砂石企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今年上半年,重大基礎設施總投入將帶來約17億噸砂石需求,同比增長約1.2億噸,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增長為保障砂石價格也會起到積極作用。
新能源消納前景樂觀
有投資者關心,中國電建2023年新能源裝機增加1000萬千瓦的目標能否實現。公司董秘丁永泉回應,公司去年開工的新能源裝機超過1000萬千瓦,多個項目集中在去年11月、12月開工,按照項目建設周期,一般光伏建設周期在半年到一年,風電項目建設周期在一年到一年半,這批項目將集中在今年下半年并網發電,目前來看,全年裝機目標應該能完成。
8月4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明確了各省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責任考核值和2024年的預期值。
丁永泉表示,隨著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的初步構建,新能源棄風、棄光、限電等問題明顯改善。總體來看,國家很重視新能源消納問題,出臺了相關措施,消納前景樂觀。目前,新能源項目沒有放緩跡象,公司新的項目核準、備案以及投資審批均按照全年進度在加快推進。
境外業務經營成效提升
2023年上半年,中國電建海外業務結構優化調整和轉型升級邁出新步伐,實現新簽合同1039.84億元,同比增長56.53%,實現境外主營業務收入421.51億元,同比增長10.65%。與此同時,境外業務毛利率達11.25%,同比增加2.21個百分點。
對于境外業務合同額及毛利率增長的原因,中國電建方面表示,今年上半年海外疫后恢復,加上“一帶一路”紅利,疊加全球清潔能源綠色轉型的趨勢,公司抓住機遇提前做了很多布局,引導集團國際業務板塊積極搶抓機遇,上半年獲得了較好的經營成效。外部環境加內部布局,獲得較好的恢復運營增長。
同時,政策紅利將進一步釋放,作為服務“一帶一路”龍頭企業,公司在基建領域占有舉足輕重地位,特別是境外新能源電力行業,一直保持領先為止,疊加政策紅利,加上海外市場總體發展,全球清潔低碳能源轉型,后續這些機遇還在進一步釋放過程中,繼續做好業務相關工作。
有序推進電建新能源分拆上市進程
8月25日,中國電建披露了分拆電建新能源子公司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預案。根據預案,本次發行股數占電建新能源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高于25%(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前)。
證監會近日表態,將充分考慮當前市場形勢,對IPO、再融資節奏作出安排:包括階段性收緊IPO節奏、促進投融資兩端的動態平衡;優化再融資監管。
再融資新政對于電建新能源上市進程是否會有影響?丁永泉表示,從資本市場情況來看,證監會、財政部出臺一系列政策對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有極大推動作用。公司相信,本次政策組合拳有利于提升中國電建公司市值,為中小股東創造更大價值。同時公司會堅定不移推進電建新能源分拆上市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和審核節奏,有序推進本次分拆上市進程,通過資本市場賦能,推動新能源業務質和量的跨越式提升,維護好上下兩級股東的權益。
有投資者關心電建新能源分拆上市后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中國電建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王斌表示,本次分拆完成后,電建新能源仍為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短期內的公司按權益享有的電建新能源的凈利潤存在被攤薄的可能,但是中長期來看,電建新能源通過本次分拆,增強自身資本實力、提升業務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綜合競爭力、擴大業務布局,隨著“十四五”末5000萬千瓦裝機目標的實現,電建新能源利潤規模亦將快速提升,進而將為中國電建的股東創造更大收益。同時,隨著未來電建新能源上市,新能源板塊的高估值和稀缺性將為公司總市值的增長作出貢獻,對實現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具有重要意義。
“本次分拆上市事項不會導致公司喪失對電建新能源的控制權,不會對公司其他業務板塊的持續經營運作構成實質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獨立上市地位和持續盈利能力。”王斌進一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