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衡南縣泉湖鎮新日礦山開采、加工生產勞務外包項目開始招標,要求在采礦權出讓年限內依法依規完成533.3萬噸礦石的開采,并配合招標人完成銷售任務,招標的預計金額約8100萬元,勞務外包簽訂之日至2032年8月22日。

據了解,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為衡南縣礦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位于衡南縣泉湖鎮新日礦山座落在泉湖鎮的大星村、八塘村和岐山鎮雞籠村,礦區面積為0.1124平方公里,控制資源量為544.2萬噸,可采儲量為533.3萬噸,設計開采規模為70萬噸/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基建期1年和服務年限為7.6年。其中:強風化巖為71.4萬噸,中風化巖為87.7萬噸,微風化巖為385.1萬噸,強、中風化巖占控制資源量的29.83%。
項目招標選取一家開采、加工等勞務外包單位,負責礦山的開采和加工,包括但不僅限于,采取開采、加工等勞務外包方式,在采礦權出讓年限內依法依規完成 533.3萬噸礦石的開采任務,并配合招標人完成銷售任務。
勞務外包單位負責表土剝離(包括運輸、堆放)、穿孔和爆破、風化巖剝離和運輸到指定地點、選礦、廢土石運輸到指定地點、原礦的裝車運輸、生產加工、產成品的轉運堆放、安全、環保(包含三廢處理)、銷售裝車整個流程成本費用,生產的石料必須符合相關的行業質量標準。招標人根據勞務外包合同支付勞務外包價款,其支付方式可用可用銀行轉賬支付;也可根據同期石料市場批發價計算,以石料價款抵勞務外包價款。
根據新日礦山具體情況,結合各類成本,經核算,具體各類石料開采加工勞務單價(含稅價)如下:片石12元/噸;強風化和中風化花崗巖形成的碎石和石塊10元/噸;碎石(包括各類規格的石籽)25.5元/噸;機制砂18.5元/噸(指單純制砂過程成本費用);石粉5元/噸(場內轉運和裝車費用)。
據悉,如因火工品、燃油、人工成本、設備維修材料成本單價發生變化, 勞務外包每噸石料的生產成本發生變化的幅度超過原每噸生產成本的10%時,勞務外包單位向招標人提出價格變動的申請,經集團公司紀委、礦業投、風控審計部進行市場調查核實后,報集團公司經理會和黨委會研究決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