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于拓展出讓區塊來源加快區塊出讓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拓展礦業權出讓區塊來源,建立完善區塊報送機制,加快推進區塊出讓工作進程,助推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通知》明確,加強基礎性地質調查成果轉化,將提供區塊作為區域地質調查、礦產地質調查、區塊優選調查評價等基礎調查項目的主要成果體現方式,結合“三區三線”劃定,加快轉化為出讓區塊;強化礦產資源國情調查、礦產地質志成果應用,篩選一批有一定資源前景的礦產地,充實出讓區塊來源;充分利用礦產資源規劃成果,對各級各類礦產資源規劃中形成的勘查規劃區塊成果進行篩選,尚未進行礦業權出讓的勘查開采規劃區塊,可直接轉化為出讓區塊;梳理分析已退出的礦業權,從縮減面積退出、公告廢止礦業權以及政策性退出的區塊中,挑選有一定資源前景的區塊,重新出讓;加快地勘基金等勘查項目成果利用,探索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勘查項目處置方式;支持鼓勵地勘單位和企業報送區塊,符合出讓政策和條件的,及時安排出讓。
《通知》提出,要有序推進區塊出讓。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根據收到的出讓建議、區域發展布局、產業政策或礦產資源供需形勢等情況,優選符合條件的區塊,適時啟動實施礦業權出讓;對擬出讓的礦業權區塊,按照擬出讓區塊是否與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重疊及是否符合地方經濟發展、礦產資源規劃,征求省直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廳內相關處室單位意見建議后,組織有關單位對擬出讓區塊范圍進行實地踏勘,根據實地踏勘情況提出區塊調整或出讓意見建議;廳礦業權處會同省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根據征求意見及實地踏勘情況再次對擬出讓區塊范圍調整,確定出讓區塊范圍后,省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制定出讓方案,擬定出讓方式、競買人資格條件等事項,按程序提交廳黨組會審議;廳黨組會審議通過后,按規定組織出讓交易或委托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出讓交易。
《通知》強調,要優化“凈礦”程序。出讓戰略性礦產探礦權開展“凈礦”工作的,各地可在前期征求有關部門、當地鄉鎮政府及村委會、群眾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由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出讓,加快出讓進度,全部“凈礦”工作應在探轉采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