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發布銅梁區蒲呂街道新聯村、沙壩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劃定礦區范圍內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量為6582.7萬噸,設計年產能為500萬噸,起始價為21163.5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宗采礦權土地租金、農房搬遷、其他權益補償共約3億元,出讓公告中還介紹了其它需要繳納的補償但未標明具體金額。僅本項補償與起始價之和已超5億,根據簡單計算該礦權單價超7.7元/噸!據了解,6月重慶渝西機制砂62元/噸,最高上漲7元/噸;渝東碎石48元/噸,價格上漲9元/噸。

銅梁區蒲呂街道新聯村、沙壩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礦權基本信息

二、其他重要提示
(一)該采礦權為新設礦山。根據出讓前期報告等資料,劃定礦區范圍內占用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量為6582.7萬噸,其中可利用資源量為6331.8萬噸,預留邊坡資源量250.9萬噸。
(二)采礦權人須自行或委托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并通過審查,同時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相關義務。礦山開采方式應符合區域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要求,做到資源分級利用,剝離的表土和廢棄渣石存放在修建有擋土墻的排土場內,按照“邊開采、邊恢復”的原則,及時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及時、足額預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采礦權資源開采完畢或出讓到期終止后按照編制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方案進行治理恢復。
(三)采礦權人在申請采礦登記前,應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委托或自行編制《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以礦產資源清潔高效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為目標,采用高效、安全、節能、環保、先進的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使生產中粉塵、廢水、噪聲的排放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在礦山投產時達到重慶市綠色礦山驗收標準。
(四)采礦權人須按照應急管理等部門相關要求規范開采,包括但不限于與相鄰礦山簽訂安全互保協議,相鄰礦山安全生產影響范圍重疊部分的搬遷經費由雙方均攤。
(五)礦山生產加工區須在政府規劃區域布局,布局設計方案須經相關部門審定后方可實施建設,并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一年內完成建設。
(六)為確保采礦權人順利實施礦山開發利用,由蒲呂街道辦事處開展本宗采礦權土地租用、建構筑物搬遷補償和其他權益補償等工作。本宗采礦權土地租金、農房搬遷、其他權益補償共約3億元(安全影響范圍根據采礦權競得人實施的開采方式確定,礦區范圍外、安全影響范圍內的建構筑物搬遷由蒲呂街道負責搬遷,據實結算)。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后35個工作日內預支付3億元人民幣至銅梁區財政局指定賬戶內,其中2億元在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1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1億元在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后35個工作日內支付,用于本宗采礦權采礦所涉土地租用、建構筑物搬遷補償、其他權益補償以及相關工作經費的支付,為實施凈礦出讓所產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蒲呂街道辦事處完成相關工作且采礦權競得人據實支付全部相關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蒲呂街道辦事處將相關租賃土地和地面構建筑物移交給采礦權競得人。
(七)加工區及其配套設施用地占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須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由采礦權人按照相關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等相關稅費。采場與排土場、中轉場地之間的臨時連接便道和新修與現有公路相連接道路路面寬度不得超過8米。
(八)競買申請人須認真詳讀出讓文件,現場踏勘并詳細了解礦區、加工區及周邊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地上構建筑物、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影響資源開采的外部條件,以及其他權益補償情況。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期限內到蒲呂街道辦事處、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咨詢相關資產情況、補償金額、轉接方式。競買人報名參加競買即視為對評估報告內容及相關資產補償、轉接要求全部認可。
(九)本采礦權資源開采完畢或出讓到期終止后,采礦權人應在六個月內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如未及時拆除,視為采礦權人違約,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除外。采礦權有效期未滿,若因政策性關閉等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關閉礦山,不視為出讓人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