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平邑縣公開拍賣約11770.4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起拍價為107元/拾噸,拍賣時間為2024年9月19日。拍賣標的作業現場的清理及轉運工作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一、拍賣標的
山東省平邑縣福利花崗石礦業有限公司一分礦建筑石料用花崗巖一宗,共計6725.94m³,折合約11770.4噸,起拍價為107元/拾噸。
注:拍賣價格為每拾噸的價格,實際數量以稱重為準,買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區域進行清運,不允許隨意清運;買受人在清運時須服從現場管理,不允許對拍賣標的進行挑揀。
二、展示時間和地點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17時前在標的物所在地公開展示。
標的物現狀以實地勘察為準,由競買人自行現場踏勘,競買人應在簽訂拍賣文件之前詳細了解拍賣標的的現狀以及運輸道路情況,競買人辦理競買手續后均視為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該拍賣標的的瑕疵(包括隱性瑕疵),委托人和拍賣人均不承擔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拍賣標的作業現場的清理及轉運工作等均由買受人承擔,由此產生可能存在的標的移交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車費、人工費、倒運費、運輸費、存儲費、機械費等費用及運輸過程中的損耗)全部由買受人承擔,與拍賣人、委托人無涉。
三、特別聲明
1、本次拍賣標的拍賣價格為每拾噸的價格,拍賣標的交接時根據稱重計算價格,如買受人繳納的預付款不夠支付款項時,將根據委托人的要求繳納足夠 款項后方可再次交接清運。競買人需慎重考慮、自擔風險。
2、買受人在清運標的物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環保、運輸、 道路、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的規定。清運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及安全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委托人及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買受人自簽訂合同后15日內將拍賣標的清運完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買受人未能在15日內完成清運或接到委托人書面或電話通知后仍未進場交接 的視為買受人違約。因買受人違約,委托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6萬元及預付款,并且委托人有權將未清運的標的重新處置。
4、買受人不得出現超采,盜挖,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扣除所有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5、本次拍賣的標的物范圍以委托人指定的標的范圍為準。
聯系方式:楊經理 18865505551/0531-6865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