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召開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規范管理推進會,進一步規范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管理,促進東莞市建筑垃圾全鏈條整體健康運行。

加強監管 督促行業企業自查自糾
會議通報了當前東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運行管理有關工作情況,剖析了存在問題,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有關企業代表進行了交流發言。
會議強調,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決打贏建筑垃圾專項整治攻堅戰。行業主體要守法經營,主動擔當,拒絕使用非法運輸車輛,杜絕非法收納外市建筑垃圾,在整治行動中要發揮更大作用。
會議要求,要正視問題,規范管理,提升建筑垃圾循環利用水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要對存在問題立行立改,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臺賬記錄,落實即將實施的電子聯單閉環管理,維護好市場秩序。尤其要落實好環境污染防治要求,積極采用濕法防塵工藝,作業時開啟室內外噴灑裝置,加強泥頭車裝卸時的噴淋除塵,堆放砂石要采取抑塵措施,并根據實際采取建設截污溝、沉降池等措施,降低揚塵污染,防止污水橫流,全面提升場容場貌和環境保護水平。
會議提出,接下來城管部門將針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亂傾倒泥餅和生產廢料等違法行為開展嚴查,尤其是對于違法收運外市建筑垃圾的行為,將加大查處力度,維護良好行業秩序。
全市31家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負責人在會議上共同簽訂《規范經營承諾書》,一致認同將按照要求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日常運營管理水平。
嚴打非法 維護市場秩序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作為建筑垃圾全鏈條管理的最后一環,行業的規范管理關系建筑治理工作成效。會議提出,東莞城管將嚴厲打擊涉建筑垃圾末端處置非法行為,保障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的良性發展。
對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非法收納處置外市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將嚴查嚴處。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3000元以下罰款。建筑垃圾非法受納處置場所若涉嫌違建行為,城管部門核查屬實的將從速予以拆除。
未經許可,擅自傾倒、處置建筑垃圾,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強化保障 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
會議表示,為支持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發展,東莞城管接下來將加強與住建、財政等部門溝通協作,通過政策引導、市場激勵等方式,推進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推廣和應用,助力緩解各資源化利用企業產品出路問題。同時,探索成立相關行業協會,引導行業自律管理,開展技術更新提升,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整體水平。
此外,引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積極參與東莞市小區和農村裝修垃圾收運處置工作,對裝修垃圾應收盡收,滿足市場需求。各鎮街因地制宜,探索“定點收集、集中排放”“線上預約+上門收集”、可移動式收集箱等方式,規范零星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規范化處置。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有關分管負責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專班有關業務骨干,各城管分局有關分管負責人,以及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