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豐城市麗村鎮城前礦區凝灰巖礦開發運營一體化服務招商項目公開招標,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11日。成交投資商對該項目建設的資金投入應不低于5000萬元。
該項目位于江西省豐城市城區195°方位直距約26.6千米處,礦區面積0.392平方千米。礦山可采儲量2156.59萬噸,設計年開采量150萬噸,開采年限15年,投產后1年內必須通過綠色礦山認證。

成交投資商需負責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設、礦山開采、骨料加工、產品銷售等。
(1)項目建設。包括但不限于礦區、頭破區、加工區、運輸道路、進礦道路、生產線的建設和費用;設備采購、安裝、辦公區建設及裝修等費用;通水、通電、通路等內容和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等建設內容和費用。礦山勘察、設計由招商方負責完成,成交投資商配合。
(2)礦山開采。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剝離、采礦、爆破、邊坡治理、礦山修復、綠色礦山建設(其中包括資源高效利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科技創新與智能化、企業管理與社區和諧)等內容和費用。
(3)骨料加工。包括但不限于砂石骨料加工、設備運行維護、加工中生產材料使用等工作內容和費用。
(4)產品銷售。以招商方為主體進行銷售,石料產品銷售收入進入招商方指定的賬戶。成交投資商負責具體銷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合同的商議、銷售區域的劃定、制定銷售策略、銷售方案以及銷售回款等工作,其中,各品質的骨料砂石等的售價由招商方依據豐城市周邊縣市(樟樹、樂安、新干等)市場均價制定,并隨行情變化浮動,招商方自有工程所用骨料,同等價格下優先招商方。
當前所產出主料的綜合出廠價暫定為45元/噸(含稅,下同),招商方將根據實際銷量,按銷量逐月收取銷售收入分紅,綜合出廠價為45元/噸時,招商方銷售收入分成按照13.5元/噸為最低基準價收取(含稅,具體結算價格以投標中標報價為準)。
若遇行情低迷導致售價低于45元/噸,則低于45元/噸的部分由招商方與成交投資商按照3:7的比例承擔。售價超過45元/噸的,超出部分的銷售收入由招商方與成交投資商按4:6為最低基準比例分成(招商方分成不低于40%);(以中標價和中標分成比例為結算依據)。
此外,成交投資商還負責整個礦山項目土地清表平整、安全防護設施建設、景觀綠化建設、設備購置安裝、管理信息化軟硬件購置安裝以及辦公房、廠房的建設、礦山道路、頭破區、堆土場、礦山開采必須的基礎設施等滿足礦山生產實際需要和綠色礦山和安全生產相關要求的所有工程建設。礦山勘察、設計由招商方負責完成,成交投資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