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初開始,大連開展全域城市建筑垃圾整治行動。本次整治行動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典型案例通報的建筑垃圾違規處置等問題為導向,建制度、堵漏洞、強監管、嚴處理,加快補齊短板弱項,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實現全流程、全鏈條、全方位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各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治環境污染。
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垃圾產生、收集環節違規違法問題。對城市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全面排查,對未辦理建筑垃圾產生核準,建筑垃圾產生類別、時限超出核準范圍,建筑垃圾實際產生量明顯高于核準量的;對施工單位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報備的;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的單位運輸的,要依法從嚴查處;對裝修垃圾未落實預約排放管理,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裝修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罰。
深入排查整治建筑垃圾運輸環節違規違法問題。對個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運輸核準的單位擅自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對取得運輸核準的單位,違規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核準文件的;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按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及無證運營、假牌套牌、未密閉運輸、超載超限、沿途遺撒、私排亂倒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重點嚴查跨區域運輸,對發現建筑垃圾跨區非法運輸的行為,依法從嚴查處,追溯源頭產生點和末端傾倒點,做好線索通報和案件移送。
深入排查建筑垃圾貯存、利用和處置環節違規違法問題。全面摸排臨時貯存場所,切實掌握臨時貯存場所建筑垃圾堆存底數,對未依法辦理臨時貯存場所相關手續的,要督促責任人限期補辦;對建筑垃圾利用、處置設施全覆蓋檢查,對未按規定受納建筑垃圾,未落實污染防治、安全生產措施,未建立管理臺賬,未設置沖洗、計量和監控等設備設施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查處;對查實違規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點位,發現一起清理一起,并嚴查建筑垃圾來源和各類責任人;排查違規設立的建筑垃圾臨時貯存場所、處置場所或資源化利用設施,一經發現立即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