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2月23日電,據國家發改委消息,《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規定》已經2024年12月2日第1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規劃總規模超過1000萬噸/年的煤炭礦區,其總體規劃由礦區所在地省級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部門會同省級煤炭行業管理等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