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洛舍鎮015號地塊礦產品堆料體被德清縣洛舍鎮洪都市政工程隊成功競得。該批砂石料儲量石料79534噸,成交價約421.53萬元,經測算,成交單價為53元/噸。

相關費用的繳納、支付
1.礦產品出讓收益:礦產品受讓方在簽訂礦產品有償出讓合同后10日內一次性繳納,繳入德清縣財政局政府非稅收入結算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詳見附件1,可由受讓方根據自身情況打入各銀行的德清縣財政局政府非稅收入結算賬戶)。
2.礦產資源相關稅費的繳納由礦產品受讓方向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3.政策處理費用:受讓方與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各自權利、義務,在友好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明確具體施工方案,確保工程項目有序推進。涉及受讓方施工需要的水、電、道路、堆放場地等事宜,由受讓方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礦產品受讓方自行承擔。
4.履約保證金:受讓方在簽訂礦產品有償出讓合同之前需向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礦產品成交金額的20%(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礦產品處置完畢,經德清縣政府涉礦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由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退還,不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