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壺鎮鎮唐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被當地國企——縉云縣水投砂石料有限公司成功競得。該礦資源儲量1987.5萬噸,生產規模500萬噸/年,出讓年限5年,成交價9900萬元,政策處置費及其他費用約6677萬元,資源成本約8.34元/噸。
競得人可分4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款20%,第2至3期繳納27%,第4期繳納26%。采礦權剩余資源儲量不足上一年度實際開采量的,可在當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讓收益。

該采礦權位于縉云縣壺鎮鎮唐市村,面積0.1968平方千米,礦區范圍內共計出讓資源量765.9萬方(1987.5萬噸),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礦669.3萬方(1746.9萬噸),宕碴96.6萬方(240.6萬噸);第四系殘坡積層剝離量50.5萬方。
縉云縣壺鎮鎮人民政府已完成礦區范圍內所涉及政策處理工作,并承諾保障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根據相關批復,政策處理費用合計超1787.43萬元。競得人還需建立金額為641萬元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基金賬戶,并支付項目技術服務費601.99萬元,森林植被恢復費709.146萬元。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環境治理等事宜,由當地政府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為滿足礦產品外運需求,競得人需支付礦山運輸專用道路的建設費用約2937.5萬元。道路由縣水利局負責建設,道路使用期限自礦山基建期滿之日起至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之日止。其他事宜按雙方簽訂的道路建設使用協議執行。礦區范圍內不設加工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