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受國土資源部委托,中國砂石協會在珠海市主持召開了《廣東省珠海市珠江口白瀝島北海域A區海砂礦Ⅰ區塊開采工程項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廣東省珠海市珠江口外伶仃東海域C區海砂礦Ⅰ區塊開采工程項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以下簡稱《海砂礦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會。這是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擔的港珠澳大橋建設工程的配套砂源項目。

評審會議邀請了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國家海洋局、中山大學、北京建筑工程學院、集美大學、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等單位的九名專家組成了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相關領導出席了會議。

韓繼先秘書長主持了評審會議:
會議開始,首先由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羅冬副總經理致辭,他在表示熱烈歡迎與會領導和專家后,就珠澳大橋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和工程進度做了簡單的介紹。
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汪明道處長講話,他就保障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嚴格執行海砂開采工作程序、加強行業管理的有關議題進行了說明和指示。
隨后,韓繼先秘書長介紹了協會評審工作程序、宣布評審委員會組成及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名單,并宣布由評審委員會主任胡幼奕主持專家評審會議。
胡幼奕主持專家評審會,與會專家聽取了申評單位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編制單位中交第四航務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和中交廣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關于海砂礦開采工程項目及《海砂礦開發利用方案》的情況介紹。經認真討論、專家質疑,企業答辯,形成了專家評審意見,意見認為:
《海砂礦開發利用方案》的編制單位具備相關工程的綜合甲級設計資質;所提供的資料完整,數據可靠;開采方案符合“安全、高效、經濟和充分利用資源”的原則,經濟合理,開采技術先進;砂礦層無需進行選礦,規劃及布局方案合理,海砂儲量和質量均能滿足港珠澳大橋工程香港口岸人工島回填砂設計要求。礦山設計服務年限為兩年,滿足港珠澳大橋工程建設的需要。
由于本采砂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海域使用論證已經主管部門國家海洋局正式批準(國海環字[2011]773號、國海管字[2012]51號);其通航安全評估報告已經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正式批準(粵海事函[2011]147號)。
專家組建議:對開采方案中部分環節作進一步細化后,《海砂礦開發利用方案》經必要的補充完善后可上報國土資源部作為相關行政許可審批的依據。
中國砂石協會在獲得專家組的意見后,對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意見:盡快按專家組的意見將《海砂礦開發利用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報中國砂石協會備案并上報國土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