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漣源市經濟開發區連魚山南側(漣源市污水處理廠南側預留用地),項目占地約2000m2,設計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規模為20噸/日。
二、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
水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為施工廢水;營運期污染源主要為發酵廢水、廢氣處理廢水和生活污水。
廢氣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廢氣為施工揚塵、有機廢氣;營運期主要廢氣為污泥焚燒產生的廢氣以及污泥堆放和發酵過程的酸臭氣味。
噪聲污染:項目施工期主要的噪聲為施工機械噪聲;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螺旋機、提升機、風機、水泵等設備噪聲。
固廢:項目施工期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營運期主要為污泥焚燒產生的廢渣、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
三、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營運期廢氣通過尾氣處理系統、產生酸臭異味的工序及設備采取密閉措施,經負壓收集輸送到尾氣處理系統,處理后通過排氣筒高空外排。
2、廢水:項目廢水采取沉淀池、化糞池處理后進入漣源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噪聲:營運期各類設備布置在機房內,對機房進行密封并對設備采取減震措施。
4、固體廢物:項目營運期污泥焚燒產生的廢渣和除塵器收集的粉塵作為農肥出售,沉淀池污泥作為本項目的原料重復使用,生活垃圾及時收集、及時清運、統一管理后,交由市政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漣源市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污泥處理處置項目位于漣源市經濟開發區連魚山南側(漣源市污水處理廠南側預留用地),項目占地約2000m2,設計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規模為20噸/日。本項目采用國內先進污泥處置技術,可滿足我國污水處理發展的需要,促進“兩型社會”建設。本項目的建設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限制類及淘汰類項目,未使用《名錄》規定的限制類或淘汰類設備,項目建設及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因此,建設項目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和建議的前提下,對周圍的環境影響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項目環評、建設單位
環評單位名稱:湖南有色金屬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亞大路99號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731-85239288
建設單位:漣源市九方環保污泥處理處置有限公司
地址:漣源市經濟開發區連魚山南側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5873173095
六、公告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眾對本建設項目現狀及以上內容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電話、書面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
發布單位:湖南有色金屬研究院
漣源市九方環保污泥處理處置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