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在《建設項目環境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環境敏感區建設的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委托了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后7日內,向公眾公告建設項目相關信息。現將上饒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建設項目名稱:上饒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2)建設地點:上饒市經濟開發區聯勝村
(3)建設單位: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4)建設性質:新建
(5)建設規模:項目建設規模為3×500t/d 垃圾焚燒爐,發電總容量30MW。項目工程總投資約為7.1億元人民幣。
垃圾焚燒煙氣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NOx、HCl等,項目采取半干式煙氣吸收凈化、活性碳吸附、袋式除塵器等設施凈化處理工藝,凈化后的煙氣符合《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大氣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排放。焚燒飛灰等固體廢物合理處置或綜合利用,并采取隔聲減噪措施消減生產噪聲。項目實施后可有效實現上饒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改善上饒市環境衛生。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受委托的單位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導則、標準和有關要求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通過環境現狀監測、預測分析等方法評估項目建設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從環境保護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結論,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告書報送有關部門審批前,以信息公示、問卷調查、專家咨詢等方式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將做出對相關意見采納和不采納的說明,同時根據各方意見不斷完善環境影響報告書。最終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建設單位向有關部門提交并申請行政審批。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所持的態度,廠址選擇和主要關心的環境問題,以及有關意見建議。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日內,公眾可通過以下聯系地址,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五、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余水華
地址: 上饒市中山路84號
聯系電話:13667038793
E-mail:3092710351@qq.com
聯系人:林新和
聯系電話:13970337822
六、評價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機構: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 鐘鵬鳴
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區洪都北大道396號青山湖香寓2302室
聯系電話:0791-88522996
E-mail: zpm1971@126.com
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