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新聞發布會在貴陽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條例》于今起開始正式施行。《條例》規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嚴密的環境監控系統、增設了現場執法強制性處置手段,提高了行政處罰額度,為推進依法治氣、嚴格執法監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新聞發布會現場
貴州省大氣環境總體良好,貴陽市大氣達標率全國排名前10位,但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能源消耗和城鎮人口快速增長,機動車數量快速增加,新增能源污染排放量呈剛性增長趨勢。在一些地州市和工業園區,大氣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重度污染。
《條例》共分為八章,從貴州省實際出發,分別從燃煤大氣污染、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揚塵大氣污染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圍繞“減排、壓煤、除塵、控車”四個重點,全面實行重點污染源監管責任制,對超標排放、違法偷排企業從重從快處理。對監管不嚴、執法不力等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大氣污染防治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協同控制、損害擔責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從源頭上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