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6日。

實施范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10家)、唐山(9家)、秦皇島(2家)、邯鄲(2家)、邢臺(5家)、保定(4家)、滄州(1家)、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6家)、陽泉(5家)、長治(6家)、晉城(4家)、晉中(5家)、運城(4家)、臨汾(5家)、呂梁市(11家),山東省濟南(3家)、淄博(10家)、棗莊(14家)、東營、濰坊(5家)、濟寧(7家)、泰安(6家)、日照(4家)、臨沂(6家)、德州(1家)、聊城(1家)、濱州(2家)、菏澤市,河南省鄭州(12家)、開封、洛陽(4家)、平頂山(3家)、安陽(4家)、鶴壁(2家)、新鄉(9家)、焦作(6家)、濮陽、許昌(4家)、漯河、三門峽(3家)、商丘、周口市以及濟源市(1家),陜西省西安(2家)、銅川(5家)、寶雞(9家)、咸陽(4家)、渭南市(含韓城市)(6家) 以及楊凌示范區。
其中,有關砂石行業的主要內容有:
1.加快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各地要全面梳理2019年以來列入國家和地方規劃的鐵路專用線以及納入本地多式聯運規劃的重點項目,建立重點建設項目臺賬,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按期推進。開展涉大宗貨物運輸的大型工礦企業、 物流園區和港口鐵路接入情況摸底調查,新建或遷建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企業、物流園區和港口,原則上要接入鐵路專 用線或管道。唐山市推動水曹鐵路運力不斷提升,2024年3月底前, 大宗物料運輸量達到 0.2 億噸。
推進煤炭、火電、鋼鐵、焦炭、建材等行業企業清潔運輸,中長距離運輸主要采用鐵路、水路運輸, 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貨車。
2.推進老舊高排放車輛淘汰更新。加快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重型貨車以及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工礦企業等場內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嚴格執行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加快推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淘汰更新,并按照要求進行集中拆解,禁止已淘汰車輛在城市周邊和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或進入工礦企業內部使用。
3.強化揚塵綜合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鼓勵各地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逐月實施區縣降塵量監測排名。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城市施工工地嚴格執行“六個百分之百”,強化土石方作業灑水抑塵,增加作業車輛和機械沖洗次數, 防止帶泥行駛。對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運行、聯網、管理情況 開展全面排查,確保應裝盡裝、規范運行。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整治, 加強清掃與保潔,對進入城市市區主要道路(除高速外)及每日使用貨車和工程機械500輛以上的重點企業、場所主要進出道路設置 固定式揚塵監測站點,開展道路揚塵監測。鼓勵開展道路積塵負荷走航監測。對城市連片裸露地面、易產塵堆放場所以及廢舊廠區等進行排查建檔并采取圍擋、苫蓋、灑掃或綠化、硬化等抑塵措施。
4.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各地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技術指南及補充說明要求,開展績效分級,指導重點行業企業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
5.積極創建大氣治理標桿企業。各地應以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按照“建設一批、培育 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分行業分類別建立績效提升企業名單,著力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企業,推動環保水平整體提升。新建企業應對照行業標桿水平建設;推動基礎較好、治理水平較高的企業補齊短板、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全面達到環保績效 A 級、引領性企業要求;支持鼓勵績效評級較低的企業,對標先進、夯實基礎,加大改造力度,不斷提升環保績效水平。中央企業、國企及行業龍頭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切實發揮模范帶頭和引領 示范作用,加大資金投入,強化運行管理,率先創建一批行業標桿 企業。
6.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充分發揮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措施的引導作用,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績效水平高的企業可以不采取或少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績效水平低的企業則須加大減排力度,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行業整體轉型升級。切實突出正向激勵,對環保績效 A 級和引領性企業實行自主減排,對納入正面清單的標桿企業,監督執法做到“無事不擾”。
7.對于偷排偷放、超標排放、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等突出環境問題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公開曝光,形成有力威懾。
8.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強化價格政策與產業、環保政策的協同,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