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浚縣環保局。公示期為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3日。
電話:
通訊地址:浚縣環境保護局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一、項目名稱:年處理150萬噸廢礦石建筑廢棄物回收綜合利用項目二、建設地點:浚縣新鎮鎮申店村南
三、建設單位:浚縣旭輝建材有限公司
四、環評機構:天津青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設項目概況:浚縣旭輝建材有限公司年處理150萬噸廢礦石、建筑廢棄物回收綜合利用項目位于新鎮鎮申店村南,占地面積138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400平方米,總投資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6.7萬元。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利用水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石和城鎮建設中產生的建筑廢棄物等,項目建成后年產骨料、機制砂150萬噸。生產工藝為:廢礦石、建筑廢棄物-破碎-篩選-成品。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揚塵
主要為地面硬化、物料運輸及堆放等過程產生的揚塵,在施工過程中采取灑水抑塵等措施,可有效減輕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廢水
主要為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員工洗漱廢水,收集后用于潑灑地面抑塵,不外排。
3、噪聲
主要為施工機械作業產生的噪聲以及車輛運輸產生的交通噪聲。經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可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要求》(GB12523-2011),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4、固廢
主要為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供營運期使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設單位外運至市政部門指定的的垃圾堆放場。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營運期:
1、大氣環境
主要為破碎和篩分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噴淋、集氣罩+袋式除塵器+15m排氣筒處理后,料場及運輸動力起塵通過地面硬化、密閉、噴淋處理后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顆粒物≤5.0kg/h、120mg/m3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要求。
2、水環境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員工辦公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由建設單位定期清運,用于漚制農家肥,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3、聲環境
主要為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經基礎減震、墻體隔音后,廠界噪聲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主要為員工辦公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3.015t/a,收集后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七、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嚴格執行有關環保法規和“三同時”制度,落實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很小,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