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運環保7月26日晚間披露,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人民政府與公司于近日簽訂了《東明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公司將成立項目公司開展項目的建設、運營等相關工作。
本項目位于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西于州村北側,建設總規模為800噸/日機械爐排焚燒爐并配套附屬設施,一期處理規模為400噸/日,預留二期擴建端(具體內容以《項目申請報告》批復為準)。項目處理范圍為東明縣縣域生活垃圾,在能夠處理東明縣范圍內生活垃圾的前提下,東明縣人民政府同意公司接收并處理約定范圍以外的生活垃圾。一期項目投資額約為2億元。
按照協議規定,東明縣人民政府經合法程序以BOT方式授予公司為期三十年(含建設期和試運行期)的特許經營權,在項目總設計規模內,公司獨家在東明縣投資、建設、運營、維護本項目并收取費用的權利。東明縣人民政府授予公司的本項目特許經營權具有獨占性,未經公司許可,東明縣人民政府不能再將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授予其他第三方。
公司稱,本公告所述特許經營協議的簽署,將對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方面固廢處理領域業務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從長期看,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將使公司在固廢領域積累更多的經驗,占領更為廣闊的市場。未來隨著項目的成功建設、運營,將增加公司的市場份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實力,將為公司在固廢領域開拓新局面奠定堅實的基礎。
公告全文如下:
重要提示
1、山東省東明縣人民政府與公司于近日簽訂了《東明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
2、協議的生效條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3、協議類型:特許經營協議。
4、協議的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本特許經營協議的履行需要較長的期限,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協議雙方情況的變化都將影響協議的履行,同時協議履行還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5、協議履行對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本協議簽署后,尚需進行項目前期的報批及立項相關手續。
一、項目基本情況
為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按照垃圾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進一步明確雙方在東明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或“本項目”)中的責任與義務,規范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雙方于近日簽訂了《東明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或“本協議”)。公司將成立項目公司開展項目的建設、運營等相關工作。
二、協議雙方基本情況介紹
1、甲方:東明縣人民政府 主營業務:政府機構,無主營業務。
2、乙方: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簡稱“盛運環保” 股票代碼“300090”),注冊地址:安徽省桐城經濟技術開
發區新東環路,注冊資本:1,319,952,922.00元 。經營范圍:城市生活、餐廚
及污泥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固廢及醫廢焚燒處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復工程、飛灰處理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及垃圾滲透液治理工程項目投資的總承包、技術咨詢、設計、運營管理;干法尾氣處理系統、脫硫、脫硝、脫汞、及各類垃圾焚燒處理設備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各類工程新型輸送機械設備(帶式、礦用、鏈板、螺旋、斗提、移動、大傾角、管狀、氣墊輸送機及除渣給料機)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有機物處理(不含危險品)工程項目總承包;技術與設備進出口及代理進出口(國家禁止、限制類除外);自有房屋及設備租賃(以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與上市公司發生的購銷金額:
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甲方未與本特許協議簽署方及上市公司發生交易事項。
4、履約能力分析:東明縣人民政府為政府機構,具備較強的履約能力。
5、公司與甲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協議主要內容概述
本項目位于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西于州村北側,建設總規模為800噸/日機
械爐排焚燒爐并配套附屬設施,一期處理規模為400噸/日,預留二期擴建端(具
體內容以《項目申請報告》批復為準)。項目處理范圍為東明縣縣域生活垃圾,在能夠處理甲方范圍內生活垃圾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接收并處理約定范圍以外的生活垃圾。一期項目投資額約為人民幣2億元。
1、按照協議規定,甲方經合法程序以BOT方式授予乙方為期三十年(含建
設期和試運行期)的特許經營權,在項目總設計規模內,乙方獨家在東明縣投資、建設、運營、維護本項目并收取費用的權利。甲方授予乙方的本項目特許經營權具有獨占性,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能再將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授予其他第三方。
2、本項目用地位于東明縣西于州村北側,占地面積約為75畝左右,具體面
積及位置以政府土地規劃部門批準的測量數據為準。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有權根據本協議依法自由、獨占性地使用項目土地。
3、特許經營權
(1)特許經營權范圍
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享有如下獨占的權利:投資、建設、運營、維護本項目;焚燒處理在東明縣縣域內產生,并由甲方指定單位收集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可焚燒處理的工業垃圾;按本協議約定使用土地;根據本協議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機構收取相應的收益:按規定收取垃圾處理補貼費,利用垃圾焚燒余熱發電且電力可上網等。
(2)特許經營的延長
項目特許經營期 30 年(含建設期、試運行期)。特許期限屆滿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再次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4、項目建設
項目設計工作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照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建設程序的要求以及協議規定,負責所有項目設施的建設工程,并承擔建設工程的所有建設費用。
5、項目運營及維護
乙方負責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管理、運營和維護。在不損害一般原則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在整個特許經營期內正常運營。
6、項目投資、融資及收益
一期項目投資額約為人民幣 2 億元。乙方保證所投入的自有資金不低于投資總額的 30%,其余資金可由乙方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乙方可按本協議的規定,將特許經營權作為本項目的融資質押。項目投資收益主要來源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垃圾處理補貼費及乙方利用垃圾焚燒余熱所產生的電能并入電網售電的收入。
7、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一般義務:在對本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維護過程中,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相關的協助。協助乙方及時獲得所有必要的許可或批準。在遵守本協議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本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除非是為保護公眾健康和公共安全以及履行其法定職責的需要。甲方將項目用地按照本協議約定出讓給乙方使用。甲方負責協調電力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及電力系統相關規定建設相配套的電力接入系統并促成電力公司與乙方簽訂相關協議。項目建設工程開始日之前,甲方應負責辦理項目廠區的土地征用、拆遷手續,提供滿足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四通一平”工作,滿足工程建設和今后投產運營需要。甲方需確保本項目建設期間臨時施工和生活用水以及運營期內生產和生活用水。甲方負責垃圾的足量供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垃圾處理補貼費等。
(2)乙方的一般義務:乙方應遵守并執行國家規定的健康和其安全標準。在特許經營范圍內,乙方應遵守國家頒布的環保標準,并應以保持場地和周圍環境減少環境污染的方式運營及維護本項目,同時應保護場地及其周圍的環境。在建設期內,乙方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建設。乙方有義務接受并配合甲方或有關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情況、垃圾處理質量的監督檢查。乙方在投資建設與運營期間應按有關規定對本項目的建(構)筑物及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及時維護、養護和必要的更新改造,并確保設施設備完好且在特許期限屆滿后能繼續正常運轉等。
四、項目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告所述特許經營協議的簽署,將對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方面固廢處理領域業務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從長期看,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將使公司在固廢領域積累更多的經驗,占領更為廣闊的市場。未來隨著項目的成功建設、運營,將增加公司的市場份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實力,將為公司在固廢領域開拓新局面奠定堅實的基礎。
公司將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依據信息披露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審議決策程序并公告。
五、備查文件
1、《東明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
特此公告
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