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發文規范礦業權申請
國土部近日印發了《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申請資料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5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礦業權申請資料申報要求。作為申請礦業權審批登記的必備要件,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報和提交申請資料,對提交的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通知》從2018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規定礦業權申請資料實行清單制度。
礦業權申請資料清單本著規范、精簡、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制定,探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分為新立、延續、保留、變更、注銷和試采(油氣)六種類型,采礦權申請資料清單分為劃定礦區范圍、新立、延續、變更和注銷五種類型。
《通知》明確了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相關要求。
提出在國土資源部申請辦理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登記的,除探礦權注銷審批登記外,申請人應向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查詢要求,規定了核查結果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國土資源主干網”的“國土資源部遠程申報系統”直接書面報國土資源部。
據悉,《通知》正式施行后,將大幅度精簡申請資料數量,非油氣礦業權申請資料減少40%,油氣礦業權申請資料減少25%,精簡后使礦業權申請更加清晰便利,同時也將進一步增強審批機關的依法行政意識與為民服務意識。
山西省礦業權公開出讓暫行規定
礦業權公開出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開出讓礦業權應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礦產資源規劃,并結合市場供需情況進行。
新設置礦業權采取公開出讓的方式進行,但國家投資和使用省級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勘查項目除外。
在下列礦產地新設置礦業權應當公開出讓:
國家出資勘查探明的礦產地;
礦業權滅失的礦產地;
未設置礦業權的礦產地。
礦業權公開出讓前,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具有礦業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但小型河砂和磚瓦粘土除外。
評估結果經主管部門確認后作為礦業權公開出讓的標底或底價的依據。
本規定所稱礦業權招標,是指主管部門以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符合礦業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不特定的或特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礦業權中標人的活動。
主管部門應當成立投標人資質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投標人的資質。必要時,資質審查委員會可以吸收煤炭等有關部門專家參加。
本規定所稱礦業權掛牌,是指主管部門發布掛牌公告,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期限和場所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礦業權競得人的活動。
中標人、競得人應當在領取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前,一次性繳納公開出讓的礦業權價款;礦業權價款數額較大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期繳納,但首次繳納不得少于30%。中標人、競得人未按約定繳納礦業權價款的,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收回礦業權。主管部門未按規定辦理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的,中標人、競得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湖北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方案出爐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印發《湖北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確了完善礦業權競爭出讓制度、嚴格限制礦業權協議出讓、下放審批權限和強化監管服務三大內容和15項工作任務。
作為全國6個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湖北將此次改革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緊密結合,呈現出四大亮點:
突出凈礦出讓,創新礦業權出讓方式。
礦業權出讓前妥善解決好礦業權與土地使用權、林地使用權、道路使用權等其他權利之間的關系,讓競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著物及固定資產等權益制約,實現礦業權出讓公開、公平、公正交易。
突出生態開發,創建綠色發展示范區。
突出以生態環境承載力為礦產資源開發底線的發展理念,強化礦產生態開發準入管理,實現資源開發、生態保護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突出“多規合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切實做好礦產資源、土地利用、生態環境及城市開發邊界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突出科技管礦,強化監管服務體系。
在全國率先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綠色化、信息化全覆蓋,實行礦產勘查開采年度信息公示制度,強化事前事中監管、隨機抽查、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和信用等級評價制度,營造“依法辦礦、誠信辦礦”的氛圍。
天津市公布礦業權市場基準價
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為落實國家和天津市礦產權出讓制度改革部署,完善礦業權有償使用機制,進一步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經天津市政府批準,該市礦業權市場基準價首次公布。
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是指一定時期內,按照資源儲量、礦產品價格、開采難易程度、用途、資源保護程度等影響因素,確定的不同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基準價格標準。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是礦業權出讓收益的最低指導單價,也是衡量礦業權出讓收益高低的標準。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礦業權評估機構在進行評估時要參考礦業權市場基準價。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礦業權出讓收益不得低于礦業權市場基準價。
陜西秦嶺限制開發區礦業權逐步退出
為切實保護秦嶺生態環境,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等4部門新近印發《關于加強秦嶺限制開發區礦業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秦嶺限制開發區內將不再新設探礦權和采礦權,現有的礦業權也將有序退出。
《通知》明確,秦嶺限制開發區原則上不再新設探礦權和采礦權。同時,從嚴控制秦嶺限制開發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按照“分類處置、逐步退出”的原則,引導區內現有礦業權有序退出。限制開發區內現有探礦權一律停止勘查活動,不再辦理延續手續。限制開發區內現有采礦權平面范圍與各類保護區內存在重疊關系的,停止開采活動,不再辦理延續手續。限制區內現有采礦權,不再辦理變更露天開采方式和擴大生產規模手續。
此外,秦嶺限制開發區已有地下開采礦山,礦體在1500米以下、坑口在1500米以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督促企業對現有坑口位置和生產系統進行技術改造并調整到海拔1500米以下,調整期限不超過3年,3年期滿后仍未調整到位的,不再辦理采礦權延續手續。限制開發區內已有地下礦山,礦體在1500米以上的,按照“誰開發、誰治理”和“引入第三方治理機制”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礦山環境修復。在此期間,采礦權延續期限不得超過3年。
重慶建立自然保護區礦業權退出機制
日前從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重慶市已建立自然保護區礦產資源開發項目退出機制,并出臺采礦權關閉退出獎補政策。重慶市明確,采礦權關閉退出將按煤礦600萬元、地下開采非煤礦山(地熱、礦泉水除外)300萬元、露天開采非煤礦山采砂場25萬元、采石場55萬元、頁巖磚廠85萬元進行獎補。其中,市級獎補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區縣獎補政策和資金由各區縣政府負責。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以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緊盯自然保護區內礦山企業,嚴格實行差別化退出,逐一進行整改退出銷號管理。目前,重慶市自然保護區礦業權年度退出率已超80%。其中,采礦權已退出36宗,完成年度退出計劃的87.8%;探礦權已退出15宗,完成年度退出任務;主城區縉云山、中梁山、銅鑼山、明月山管制區范圍內28宗采礦權已全部完成整退任務。
重慶市現有自然保護區58個,其中國家級就有7個。重慶市明確,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一律不予批準新建礦山,一律不予延續到期的采礦權許可證。重慶市國土資源、環保、財政、林業、安監、煤管等部門單位已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嚴防自然保護區內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嚴防非法開采發生。此外,重慶市將礦山復綠、復墾納入區縣政府耕地保護目標,目前已投入1829萬元,對130余處歷史遺留礦山進行復綠。
黑龍江省穩步推進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清理
近日,黑龍江省廳出臺《全省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清理工作方案》,明確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任務落實到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在黑龍江省范圍內做好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礦業權穩妥有序退出的基礎工作,并確保新設礦業權不再進入自然保護區。此次礦業權清理工作分為清理準備、核查報告、總結上報三個階段,以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為重點,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保護區禁止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范圍的礦業權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分類梳理、系統分析,為保護區內礦業權分類處置工作奠定基礎。經認真核查,黑龍江省共有182個礦業權與國家級保護區重疊(采礦權66個、省級發證探礦權82個、部發證探礦權34個),其中有效礦業權55個、過期礦業權127個。下步,我省將對梳理出來的礦業權逐步進行清理,著重做好省級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