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宣城市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城中村改造、拆臨拆違、棚戶區改造等工程實施步伐不斷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環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然而在城市變得越來越美的同時,這些改造工程所產生的建筑垃圾數量也與日俱增。建筑垃圾的處置是我市城市發展所必須要面對的難題,目前我市城區共有兩座建筑垃圾處置場,其中一座已經封場停用,這些建筑垃圾只是暫存在這里,下一步如何處理尚無明確的方向。且這種長期“暫存”的處置方式不僅耗用大量的土地資源,還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和環境污染。
事實上建筑垃圾并不是真正的垃圾,而是城市礦產資源,城市改造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若采用科學管理和有效措施將其減量化和再利用,可以節省大量的建設資金和資源,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筑垃圾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等金屬,可以回收再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據統計建筑垃圾經多重綜合利用后絕大部分可以再次利用,真正意義上無法利用的部分占比不到5%。

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日趨緊張的土地供給,日漸耗盡的礦產資源,建筑垃圾的產生無疑加劇了人、環境、資源之間的矛盾局面,影響了城市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不僅是保護區域生態環境的需要,同時也是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的需要。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方面的管理和投入,創新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思路,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實施意見》以全市“十三五”發展規劃為導向,以營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為目標,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轉、消納處置場所,有效提高建筑垃圾處置管理水平。積極推動政府引導下的市場化運營管理模式,采取固定與移動、廠區和現場相結合的資源化利用處置方式盡可能實現就地處理、就地就近回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運輸成本,切實提高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

二、加強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將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政府采購目錄,在工程建設中優先推廣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使用比例。城市道路、河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工程,凡能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鼓勵優先使用。在滿足公路設計規范的前提下,優先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建設。申報省級以上(含省級)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的建設項目,要優先使用摻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砂漿。
三、推進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集聚化發展。鼓勵具有一定基礎條件的縣(市、區)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為骨干,規劃建設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專業園區,納入產業集聚區管理范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其他新型建材企業、建筑產業化企業入駐專業園區,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廣泛開展外墻裝飾、保溫材料、自保溫墻體材料及建筑部品、構件等建筑新材料、新工藝研發,推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規模化、高效化、產業化應用。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再生產品應用。制定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扶持政策,加大對利用建筑垃圾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項目和使用建筑垃圾再生新型墻體材料的建設工程的支持力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資源綜合利用、再生節能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增值稅等財稅、用電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