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5月28日發布關于山西霍東礦區中峪煤礦項目核準的批復,項目總投資76.95億元。
批復表示,為推進晉中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解決資源枯竭煤礦生產接續、人員轉移安置問題,同意實施煤炭產能減量置換,建設霍東礦區中峪煤礦項目。項目單位為霍州煤電集團沁安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山西省長治市和臨汾市境內。
批復明確,中峪煤礦建設規模500萬噸/年,配套建設選煤廠。礦井工業場地位于井田中部柏子河西岸,采用立井開拓方式,分區式通風系統,投產時布置1個中厚煤層綜采工作面和1個薄煤層綜采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蓄電池電機車。煤炭洗選主要采用重介淺槽分選工藝。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沁源興盛220千伏變電站和太岳110千伏變電所。
批復指出,項目總投資76.95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23.36億元,占總投資的30.3%,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53.59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批復要求,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做好煤礦瓦斯預抽工作,加強瓦斯、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