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粵桂瓊三省(區)在海南省海口市聯合召開海洋漁業綜合執法監管機制研討會。
會上,廣東、廣西、海南相關部門簽訂三省(區)六方海洋漁業執法協作機制協議,將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協作、日常監管及應急處置協作、信息共享等工作,共同打擊海洋和漁業違法行為。三省(區)還研究制定了《2020年粵桂瓊三省交界海域聯合執法行動方案》。

根據協議,三省(區)將建立粵桂瓊交界水域海洋綜合執法共管機制,包括設立共同執法水域、建立共同執法水域執法協作平臺、組織實施共同執法水域聯合執法行動、明確案件管轄及處理原則;建立海上執法協作機制,包括各省(區)應共同加強對交界水域執法監管,強化日常執法巡查,重點查處線內拖、電魚及涉漁“三無”船舶、使用禁用漁具等非法捕撈行為,以及未經批準開采海砂、超批準范圍開采海砂、利用航道疏浚名義開采海砂等非法采砂行為。
在交界海域,一方如發現逃逸或“流竄作業”的非法作業船舶時可追至其他省(區)水域,同時應及時通報相關省(區)執法隊伍,對方應及時調派執法船艇予以協助;同時,建立專項聯合執法機制、探索海洋綜合執法輪值共管機制、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護漁巡航協作機制。
協議的簽訂,是對三省(區)深化海洋執法協作的一次新探索,是對三省(區)開展海洋綜合執法協作的具體化、規范化、制度化。對有效維護我國南海海洋權益、維護南海海洋漁業秩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