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及考核辦法》。辦法規定,到2020年,基本形成節約高效、環境美麗、礦地和諧的綠色礦山建設新模式。到2025年,全面實行綠色勘查,全部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勘查、綠色礦山標準的主體逐步退出市場。

1.基本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全面推進綠色勘查,新建和技改擴能礦山全部按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生產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2020年底前,完成800個以上綠色礦山建設,選擇6—8個礦產資源重點縣(市、區)創建省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爭取創建2—3個全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逐步全面推進全省礦產資源重點縣(市、區)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
2.礦業發展方式轉變成效明顯。到2020年底前,全省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70%以上;礦山“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水平達標率達到85%以上;新建和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開采活動同步進行,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復墾取得明顯成效。
3.建立綠色礦業發展工作新機制。建立四級聯創、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研究制定我省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完善配套激勵約束政策與措施,構建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

貴州省將通過實行礦產資源支持政策、保障綠色礦山建設用地和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三方面,來支持綠色礦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