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九部門印發《安徽省鐵礦等十四個礦種采選行業準入標準》,其中針對建筑石料、白云巖等與砂石強相關的礦種,明確了開發原則、建設規模、工藝要求等一系列準入規范,有力推動了砂石行業的轉型升級與綠色高質量發展。

堅守開發原則 筑牢綠色集約根基
在開發原則上,安徽省強調對建筑石料、白云巖等本省優勢礦產實施有效保護和總量調控。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礦山嚴禁以山脊劃界,除特殊規定情形外,新設采礦權范圍不得與已設采礦權垂直投影范圍重疊,同一可集中開發的礦體不得設立2個以上采礦權,從源頭優化資源配置,避免無序開發。
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始終。礦山開發需嚴格遵守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管控規則,嚴禁使用 I 級保護林地。在開發過程中,企業需及時開展環境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工作,按要求建設綠色礦山,踐行 “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環保原則。
同時,鼓勵砂石相關礦種實行集約開發、綜合利用,禁止采富棄貧、優礦劣用等浪費資源行為,推進同一個礦體分屬2個以上不同開采主體的非煤礦山、生產建設作業范圍最小距離不滿足相關安全規定的非煤礦山、以山脊劃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礦山等企業整合重組。通過資源整合、技術改造等方式,提高生產規模和裝備水平,推動集約化、規模化開采。
明確建設規模 提升行業準入門檻
為提高砂石行業生產集中度,標準對建筑石料、白云巖礦的建設規模作出明確規定:
建筑石料礦:新建項目最低建設規模為100萬噸/年。不過,在偏遠山區或資源儲量受限制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建設需要,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最低建設規模可放寬至50萬噸/年。對于現有礦山,規模低于10萬立方米/年的,鼓勵具備條件的通過改擴建達標;在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在設計服務期內采完可供開采的資源,不符合要求的則依法關閉。偏遠山區或資源儲量受限地區,現有礦山最低規模可放寬至5萬立方米/年。
白云巖礦:新建項目最低建設規模為50萬噸/年,設計服務年限不低于10年。現有白云巖礦規模低于30萬噸/年的,同樣鼓勵改擴建,或在合規前提下完成資源開采,不達標且不合規的將被關閉。
此外,新建建筑石料礦的礦石加工設施處理能力,需與采礦建設規模相匹配,確保采選加工環節協同高效。
強化技術與管理 保障安全高效生產
在工藝和技術裝備方面,礦山需積極采用適合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的先進采礦方法,盡量使用大型設備,鼓勵采用自動化、智能化設備,提高礦山自動化、信息化水平,確保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綜合利用率達到國家標準。
管理層面,礦山必須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礦長及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礦山技術負責人需符合相關專業技術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礦山兼職。同時,需配備采礦、機電、地質、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特種作業人員,為礦山安全高效生產提供人才保障。
此次安徽省針對建筑石料、白云巖等礦種制定的準入標準,將進一步規范行業生產建設行為,推動砂石行業向“綠色、安全、集約、高效”方向轉型,為全省礦產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