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領域權力集中、資金密集,容易成為違紀違法行為的高發地。近年來,池州市先后查處了多起礦產資源領域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堅持問題導向,池州市紀委監委持續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治理成效,有力促進礦產行業高質量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原副縣級干部陳長青,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為涉礦企業在環評審批、環保驗收等方面提供幫助……”日前,池州市紀委監委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會議上通報該案件。隨后,市紀委監委部署在生態環境系統開展警示教育月活動,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全面梳理業務流程,從政治建設、權力運行、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執行等4個方面排查崗位廉政風險點。截至目前,排查出風險點12個,正逐一整改中。
與此同時,聚焦案件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市紀委監委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深挖此類案件共性特征,形成政治生態專題分析報告,制定系統治理工作指引,通過開展專項監督等方式壓緊壓實案發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推動認真梳理排查制度建設薄弱點、監督管理空白點,形成規范權力運行的長效機制。
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例,收到池州市紀委監委開具的紀檢監察建議書后,該局黨組研究制定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我們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采礦權出讓管理的通知》《礦區范圍內新增資源有償處置審查流程》等制度文件,進一步細化執法流程,嚴格審批監管。”截至目前,全市礦產資源領域相關單位共開展各類警示教育127場次,累計建立健全制度規范4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