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連云港市城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獲悉,《連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40條,分別從適用范圍和定義、建筑垃圾的管理職責、處置場所的規劃建設、源頭減量、相關場所核準、運輸管理、消納處置、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城市建筑垃圾的排放、運輸和消納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連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出臺后,將對建筑垃圾進行全過程管理。在市、縣(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城管部門將聯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市容環衛管理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等相關單位,通過建立聯動執法機制、誠信考核制度、投訴舉報制度,強化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連云港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據了解,以往,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的監管一直是個難題,本次新《辦法》提出了不少具體措施。首先是確立了運輸處置核準制度,從事建筑垃圾道路運輸經營業務的單位,應當取得城管部門核發的準予運輸核準文件,并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公布運輸單位名稱、車型、號牌。另外,通過建立閉環監管模式,進一步規范企業運輸作業行為。
連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處負責人于祝君介紹,我們將構建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筑垃圾運輸、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閉環式智能監管體系,對建筑垃圾產生單位 運輸單位,以及消納場所實行聯動智慧監管,在有效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行為同時,還大大減少管理成本,進一步維護建筑垃圾運輸秩序,避免運輸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辦法》中亮點之一是充分利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建立需求信息登記制度。需要直接利用建筑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登記申請、發布本單位和工程所需建筑垃圾的類型、數量、利用方式等基本信息。施工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通過信息平臺,選擇直接利用、資源化利用企業,并就建筑垃圾類型、數量簽訂協議。
《辦法》出臺實施,為連云港市建筑垃圾長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據。市城管局將凝聚多部門監管合力,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持續深入推進,為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干凈整潔、生態宜居的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