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泰安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永對《關于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解讀。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同志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

據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級一系列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要求,泰安市應急局出臺了《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分為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機制、壓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管控危險作業、扎實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等六大部分22項具體內容,旨在壓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煤礦安全監管質效,全力防范和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在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方面,通過多種方式提升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完善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在完善監管機制方面,明確市、縣兩級應急局安全監管層級責任,優化監管模式,強化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壓實駐礦監管責任,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在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面,要求煤礦主要負責人及“關鍵少數”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職,對違法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強化重大災害綜合治理、隱蔽致災因素普查、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嚴格管控危險作業;從設備設施、系統優化、全員素質、管理目標提升四個方面全力推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下一步,泰安市安委會將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全力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細。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煤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嚴守安全生產底線;二是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實施意見》,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三是嚴格監管執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煤礦和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