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了解到,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后備基地的新疆將實行煤炭資源保護性開發。
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日前組織編制的《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煤炭資源開發將堅持“先規劃、后開發”的原則。按照修訂稿的精神,國內煤炭開發的重點將向西部地區進一步傾斜,而新疆地區作為戰略后備基地,未來粗放的煤炭加工或將受到一定限制,產業化集中度更高將會日加明顯。
針對“新疆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后備基地,實行保護性開發”,有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說,提高煤企的準入條件,有利于新疆煤炭資源的合理、高效開采。因為只有具備較高資質的企業,才能在煤炭開采過程中,對煤炭資源進行充分開采,避免資源浪費現象的發生。
“疆電東送,可以說是為新疆豐富的煤炭資源可持續發展、優勢資源轉換以及構建西部立體能源通道開創出新的局面。”該業內人士認為,新疆資源豐富,但生態環境卻很脆弱,發展煤化工,當下勢必會對原本脆弱的生態環境保護帶來諸多問題,而煤電就地轉化后,通過高壓線路輸送到內地甚至沿海,較好地兼顧到資源地的生態可持續發展。
事實上,隨著對煤炭資源可持續發展利用的重視,新疆已相繼采取限制性措施。早在2011年10月,自治區出臺《自治區煤炭資源有償配置與勘查開發轉化管理規定》,對煤企開征煤炭資源開發地方經濟發展費。2012年2月,隨著三塘湖三個區塊煤炭資源探礦權的掛牌出讓,新疆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也正式實施,徹底改變以往無償配置、超量配置和低效利用煤炭資源等現象。針對此次國家政策對資源行業門檻的再次抬高,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借此機會繼續大力整治全疆煤炭資源“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