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張家口市相關會議上獲悉,該市從今年開始,將利用五年時間,力爭在2020年底關閉、取締市域范圍內所有礦山企業(指有采礦權或探礦權),基本實現“無礦市”目標。
近年來,張家口市積極建立低端產業特別是礦山企業有序退出的長效機制,綜合運用市場、法律、行政等手段,倒逼礦山企業有序退出,目前已有200多家礦山企業和高污染、高耗能企業陸續退出。
先易后難。先關閉露天開采的礦山,再關閉地下開采的礦山;先關閉違法違規的礦山,以及經濟效益差的或“僵尸礦山”,再關閉其他礦山;先關閉非金屬礦山,再關閉金屬礦山和煤礦;先關閉規模小的礦山,再關閉規模大的礦山。
補償獎勵。對列入關閉的礦山企業,制定關閉補償辦法,對礦山企業的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對積極主動申請關閉的礦山企業,給予適當的獎勵。符合各類保證金、價款、稅費退還條件的,及時予以退還。縣區政府是關閉礦山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礦山的關閉工作,制定關閉礦山的時間表和各年度的任務書,確保在2020年底全部關閉到位。
協調聯動。對列入關閉的礦山企業,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關閉的相關工作,依法注銷或吊銷相關的證照,及時相互通告。督促責任人完成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消除安全隱患等工作。符合經濟補償、礦業權價款退還等條件的,依法按程序進行補償、退還或返還。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也可制定優惠政策和鼓勵措施,鼓勵和引導礦山企業主動關閉,盡量減少礦山企業的損失,保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