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實施保定廊坊禁煤區電代煤和氣代煤的指導意見》,為改善生態環境和提高生活質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區完成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區實施“電代煤”“氣代煤”將能享受到一系列補貼支持政策。快來看看吧。

1、哪些地方被劃為禁煤區?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將我省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東、榮烏高速以北與京津接壤區域以及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全部行政區域劃定為禁煤區,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禁煤區涉及保定、廊坊市18個縣(市、區),包括1個城市建成區、14個縣城建成區(含404個城中村)和3345個農村(約105.4萬戶)。目前,建成區集中供熱率僅為60%左右,農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為主,居民生活質量差、區域大氣污染嚴重。
2、農村“電代煤”可領這些補貼
設備購置補貼85%
按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投資的85%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由省和市縣各承擔1/2,其余由用戶承擔。補貼資金按各縣(市、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統籌使用。
房屋修繕補貼
支持房屋保溫修繕,由縣(市、區)根據農戶需求,申請節能示范、危房改造、美麗鄉村建設、移民搬遷等專項資金,統籌給予一定補貼支持。
采暖期用電補貼
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由省、市、縣各承擔1/3,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給予配套生活用氣補貼,按照每戶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給予50元補貼,由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
不執行階梯電價
“電代煤”用戶采暖期可選擇執行峰谷電價,非采暖期可不選擇執行峰谷電價;“電代煤”用戶不再執行階梯電價。

3、農村“氣代煤”可領這些補貼
設備購置補貼70%
按燃氣設備購置安裝投資的70%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700元,由省和市縣各承擔1/2,其余由用戶承擔。補貼資金按各縣(市、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統籌使用。
采暖期用氣補貼
給予采暖用氣1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氣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縣各承擔1/3,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
不執行階梯氣價
“氣代煤”用戶不再執行階梯氣價。
戶均4000元補助
給予建設村內入戶管線戶均4000元投資補助,由省承擔1000元,市縣承擔3000元。
支持建設儲氣設施
支持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儲氣調峰設施,允許正常蒸發氣量就近接入供氣管網,支持投資主體適當建設加氣站或對核定存儲氣量給予適當補貼,保障儲氣設施有效庫容、安全運行和適當收益。具體由市、縣商儲氣企業確定。
4、其他政策紅包
凡列入“電代煤”或“氣代煤”實施方案的農村、農戶,在期限內未實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禁煤區農村公辦衛生所、學校和村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電代煤”或“氣代煤”,市、縣可參照以上投資補貼標準,自行籌措資金給予支持;運行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非公益性生產經營場所,由縣(市、區)督促用戶自行負責實施“電代煤”或“氣代煤”。
禁煤區企事業單位燃煤鍋爐(窯爐)實施“電代煤”或“氣代煤”,給予每蒸噸10萬元獎補投資,由市、縣組織企業提出需求,省爭取國家專項資金解決。
禁煤區“電代煤”或“氣代煤”涉及的變電站、LNG撬裝站和儲氣設施、LPG供氣站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統籌解決。
禁煤區不再推廣潔凈型煤和爐具,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妥善解決遺留問題;鼓勵已建成的型煤企業轉型升級,各級政府要優先給予支持。
對采用空氣(地)源熱泵、電鍋爐等方式替代燃煤的農戶,可按“電代煤”投資和運行電費補貼標準執行,其余投資由農戶自行承擔;鼓勵支持有條件的農村優先采用地熱、沼氣、生物質、輕烴等清潔能源替代,可按“氣代煤”投資補貼標準執行,其余投資和運行費用由企業商農戶承擔。
為保障設備供應和運行維護,加快工程建設,支持相關裝備制造企業在省內建設制造基地和研發中心,促進全省產業結構調整。
為加快禁煤區實施“電代煤”和“氣代煤”,10千伏及以下配套電網、天然氣入村入戶管網及配套設施等建設項目,一律由有關縣(市、區)投資主管部門審批。
5、“電代煤”“氣代煤”怎么改?
農村“電代煤”
配套電網建設改造。戶表及以上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分別由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和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按供電營業區和市、縣(市、區)確定的“電代煤”任務,核實工程量并組織實施。
戶內采暖設備購置安裝。為鼓勵使用低谷電,主要推薦選用蓄熱式電暖器。由保定、廊坊市明確技術標準,組織各縣(市、區)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設備廠家及型號、價格,農戶在選定的廠家清單內自主選擇所需設備,由設備廠家負責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和運行維護。
房屋保溫修繕。為保證采暖效果,鼓勵縣(市、區)組織農戶對保溫效果較差的房屋有序實施門窗、外墻保溫修繕。修繕費用主要由農戶自行承擔,屬地政府可統籌資金給予適當補助。
炊事用氣配套工程。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統一規劃布局液化石油氣(LPG)配送站,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供氣企業投資建設,并對供氣范圍、質量價格、車輛配備等服務標準提出要求,保障“電代煤”用戶炊事用氣。
核定采暖補貼電量。測算“電代煤”后戶均新增采暖用電量,并考慮目前房屋保溫實際,參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戶每個采暖期最高按1萬千瓦時給予電費補貼。
農村“氣代煤”
由保定、廊坊市組織各縣(市、區)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有資質、有實力、有業績、氣源有保障的供氣企業,采取“宜管則管”“宜罐則罐”方式實施。
管道氣源及管網建設。具備從天然氣管網接氣條件的農村,實行“宜管則管”。由供氣企業與當地政府統籌考慮經濟性、建設條件等因素,提出建設改造方案。省、市幫助協調對接上游氣源企業,落實氣源和管網接口等。
移動氣源及配套設施建設。不具備從天然氣管網接氣條件的農村,實行“宜罐則罐”。由縣(市、區)政府指導配合供氣企業合理布局建設LNG撬裝站及配套設施。
建設村內入戶管線。由供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范,結合農村實際投資建設。
戶內燃氣設備購置安裝。戶內生活采暖主要配備燃氣壁掛爐。由保定、廊坊市明確技術標準,組織各縣(市、區)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設備廠家及型號、價格,農戶在選定的廠家清單內自主選擇所需設備,由設備廠家負責安裝運行維護。戶內其他采暖配套設施,由農戶自行負責。
核定補貼用氣量。測算“氣代煤”后戶均新增采暖用氣量,參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戶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給予補貼。
配套儲氣設施建設。供氣企業應按實際售氣一定比例建設儲氣調峰設施,保障安全穩定供氣;暫不具備建設儲氣設施條件的供氣企業也須承擔儲氣義務,可購買或租用儲氣企業的相應庫容。保定、廊坊市要加快規劃建設必需的儲氣調峰設施,積極引入投資主體并協助落實建設條件。
6、加快燃煤鍋爐治理
企事業單位燃煤鍋爐,繼續按照《河北省燃煤鍋爐治理實施方案》和《關于印發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確定的治理途徑、措施和分工抓緊落實。煤電和大型集中供熱站的燃煤鍋爐,須達到超低排放或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縣城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須按期完成淘汰任務;鼓勵支持對燃煤鍋爐、窯爐實施電能和燃氣替代。
7、大力發展清潔集中供熱
對縣城建成區、周邊工業區和重點鎮以及新建區域,大力發展熱電聯產、高效環保集中供熱站、燃氣分布式熱電冷多聯供等清潔集中供熱,在充分挖掘現有集中供熱潛力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一批在建和規劃建設項目。對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城中村,由市、縣(市、區)結合城鎮發展規劃和資源條件,自行組織實施電能、燃氣、地熱等清潔能源替代。確保到2020年,禁煤區清潔供熱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