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甘南州卓尼縣砂石料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卓尼縣人民政府批準,卓尼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在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上采取掛牌出讓方式公開拍賣出讓以下四處砂石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礦區基本情況:


注:1、拍賣標的底價不含地上附著物價值(電力設施、機器設備、房屋、一定期限的草場補償費、礦山植被恢復保證金等),僅為采礦權價款。
2、地質簡測報告、資產評估報告、開發利用方案等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二、公告時間: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日
三、競買人應具備的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合法身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均可報名,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2、競買人須按照起始價繳納競買保證金。
3、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買人。
四、現場踏勘:拍賣標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開展示,出讓方對本次拍賣不另行組織踏勘,競買人可在公告期間自行踏勘現場。
五、報名時間、地點:
有意競買者請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日前到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資料,提交競買申請,辦理競買手續。報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下午17時。競買保證金以法律允許的方式交納到指定賬戶。
六、本次采礦權采取有底價增價方式出讓,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拍賣時間及地點:
采礦權摘牌時間為2017年10月20日17時整在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廳
八、競買申請與登記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公告報名時限內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保證金匯款單(以到賬時間為準),辦理競買登記手續,經審查合格,保證金到帳后,取得競買資格。
2、取得競買資格的,持競買保證金匯款單辦理競買手續。
競買人在掛牌成交后,采礦權成交價款由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競買保證金轉入卓尼縣國土資源局提供賬號(即轉為采礦權價款)。競買未成功者,掛牌結束后由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返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九、其他事項
1、拍賣活動中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競買資格。
2、礦業權投資屬風險投資,因國家、卓尼縣產業政策的調整不能繼續開采的,以及因草場占用、道路交通、供電設施等因素造成開采無法實施的風險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3、地質簡測報告提交的資源儲量及賦存情況可能存在變化而導致的“瑕疵”,競買人參與競買后即表示對拍賣出讓成交結果和“瑕疵”予以全面接受。
十、聯系方式:
(一)甘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0941-8211232(趙先生、蘇先生)
2017年9月12日
(二)卓尼縣國土資源局
聯系電話:13909415910(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