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作為礦業資源大省,為加快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程,江西將加快綠色礦山建設推進速度,到2020年力爭建設200座綠色礦山。不再新批準開采規模小于年產30萬噸的采石場。

江西省內礦業產值由2015年290.1億元,增加到2017年的354.3億元,增加比例超過22%;計劃到2020年,全省力爭建設200個綠色礦山,建設贛州市和德興市2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
截至2017年底,江西省礦山總數為3835個,其中大型礦山62個,中型礦山268個,小型礦山2471個,小礦1032個,據初步統計,采礦證總面積約2600平方千米,約占全省面積的1.53%。
通過礦產開發結構調整,實現規模開采、集約經營和大中小礦協調發展的布局。
2016年以來,江西省國土資源廳省、市、縣三級國土部門從部門預算中共計安排了0.512億元用于開展全省(全省及分市、縣)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和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編制,截至目前,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已基本完成。
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近年來,中央、省財政共安排江西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107個,累計安排資金21.88億元。
據介紹,綠色礦山是以國家生態文明戰略為統領,以發展綠色經濟,實現資源效益、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為目標;以依法辦礦、規范管理為前提;以高效利用、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礦區和諧為核心;以科技和管理創新為保障的一種全新的礦山建設和經營模式。
同時,江西省不再新批準磚瓦用粘土礦和開采規模小于年產30萬噸的采石場,力爭到2020年建設200個綠色礦山,建設贛州市和德興市2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