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河南省水利廳全文公開了該省《關于促進機制砂產業發展推廣機制砂應用的指導意見(試行)》。
關于促進機制砂產業發展推廣機制砂應用的指導意見(試行)
豫水河〔2019〕7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近年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建設用砂需求量持續增長,河砂資源已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目前,我國機制砂加工應用技術日趨成熟,已廣泛應用在交通、水利、工業和民用建筑等建設領域。為加快機制砂推廣應用,保障我省建設用砂,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政策扶持、市場引導、質量管控、行業應用,打造綠色礦山,建設智能工廠,構建質量和標準體系,優化砂石產業結構布局,因地制宜發展循環經濟,推動機制砂產業標準化、綠色化、智能化、系列化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到2021年, 全省機制砂產業布局基本形成,質量保障體系、行業應用標準體系基本建立;機制砂在交通、水利、工業和民用建筑等建設領域廣泛應用,全省建設用砂供需基本平衡。
——機制砂產業布局合理。依托我省太行山、大別山、伏牛山等豐富的礦石資源,因地制宜建立與經濟規模相匹配的智能綠色機制砂產業。
——機制砂質量保障體系建立。以料源質量、生產加工、行業應用等為重點,建立質量檢測、質量認證和質量抽查等制度,構建較為完備的機制砂質量保障體系。
——機制砂應用標準完善。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建立完善的機制砂生產加工技術標準,以及交通、水利、工業和民用建筑等行業應用技術規程。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機制砂加工和應用技術研究。結合我省各類巖石特性,以機制砂的顆粒整形、級配調整、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和加工工藝為重點,以研發高品質機制砂、配制高性能機制砂混凝土為主攻方向,加大技術研發和應用力度。(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自然資源廳。注:責任單位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建立機制砂應用標準體系。依據機制砂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和發布應用于我省工業和民用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的檢驗規程和機制砂混凝土的生產施工技術規程,促進機制砂在全省各類工程建設中推廣應用。鼓勵機制砂生產企業制定高于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并自我聲明公開,提高機制砂質量水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廳、水利廳)
(三)合理布局機制砂產業。按照“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規模適度、產業聚集”的總體要求,在符合各級礦產資源規劃的前提下,統籌考慮機制砂原料來源、環境保護要求、安全生產條件、交通運輸狀況、市場供應覆蓋范圍等因素,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河砂的緊缺程度,因地制宜制定機制砂產業規劃。通過引入現代化的機制砂生產企業,整合和規范現有的砂石生產企業,優化現有砂石產業布局。鼓勵機制砂生產企業積極消納石料開采加工產生的廢石,與廢棄礦區的開發式治理相結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各市、縣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
(四)扶持機制砂生產企業。鼓勵規模大、技術力量強、信譽好的企業進入機制砂領域。新建企業應具備年生產機制砂300萬噸以上能力,優先扶持年生產能力50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生產企業;對綜合利用采礦廢石、棄渣、工業和建筑等廢棄物生產機制砂的項目,其生產能力應達到100萬噸以上。機制砂生產企業應具備生產機制砂必備的破碎、整形、除塵和多道篩分等制砂生產和輔助設備,采取全封閉式生產流程,具備機制砂生產、出廠質量檢驗能力的試驗室。(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
(五)推進礦山選址出讓和機制砂項目落地建設。按照“就地平衡”原則,統籌做好機制砂料源的礦山選址出讓。礦山選址要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礦產資源規劃禁采區和各類保護地的要求,避讓相關環境敏感區域。對非京津冀和汾渭平原重點區域列入年度省重點項目和省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確定的年度重點推進的機制砂項目,必要時提請省政府重點項目協調會調度。(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各市、縣人民政府)
(六)構建機制砂質量保障體系。加強機制砂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管理,緊盯機制砂料源質量、產品出廠質量、預拌機制砂混凝土質量、結構物實體質量等關鍵環節,嚴格產品溯源管理,實施全流程質量監管。加強源頭管控,嚴禁不合格料源進入機制砂加工領域。機制砂生產企業、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施工企業都應建立具備檢驗能力的試驗室,配備專職試驗人員、檢測儀器設備。機制砂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經自檢合格并出具合格證后方可銷售;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對使用的機制砂和生產的機制砂混凝土進行自檢,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和對外銷售;施工企業要對使用的建材進行自檢,不得使用檢驗不合格產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應對本部門管理的工程施工現場機制砂進場質量、機制砂預拌混凝土(砂漿)質量以及應用機制砂預拌混凝土施工實體質量進行巡查、抽查抽測,及時公布結果,確保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
(七)提升機制砂產業綠色發展水平。機制砂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實行“綠色開采、綠色生產”。對正在開采的礦山,堅持“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恢復”原則,加強礦山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實現綠色發展與生態經濟同步。加強機制砂企業環境管理,采用先進設備機械化開采和清潔生產工藝。要回收再利用廢水、細粉和沉淀泥漿,做到粉塵、廢水“近零排放”,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鼓勵優先利用采礦廢石、棄渣、工業和建筑等廢棄物加工生產機制砂,提倡交通運輸行業在隧道工程建設中合理利用廢礦石加工生產機制砂,滿足本行業建設用砂需要。推動創建若干年產500萬噸以上的現代化機制砂綠色礦山示范基地,打造一批裝備先進、生產控制智能化、環保效果好、管理水平高的精品砂料產業化示范項目。(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
(八)大力推廣應用機制砂。推動機制砂在我省工業和民用建筑、交通、水利等行業廣泛應用。工程設計單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限制使用機制砂。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以及預拌混凝土企業要推廣應用機制砂或機制砂與河砂合成的混合砂,混凝土結構工程要推廣應用機制砂或機制砂與河砂合成的混合砂為細骨料拌制的預拌混凝土。(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職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制定建設用機制砂行業標準,抓好行業推廣應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落實國家機制砂產業政策,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優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礦山開采期間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對機制砂生產企業環境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全省機制砂產業布局和機制砂生產制造項目備案等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機制砂加工和應用研究,制定行業應用標準,依法查處流通領域的無照行為;省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等部門負責行業內機制砂的推廣應用,抓好質量監督。各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相應機制,保障機制砂推廣應用順利推進。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省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機制砂項目的可研、立項、環評、采礦許可、用林、用地、安全生產許可等審批中予以政策支持,及時提供指導服務。機制砂項目所需工業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多種方式加強項目用地保障。對于符合機制砂質量要求的采石場或其他礦山企業,允許利用采礦廢石生產機制砂,并配套相應防塵、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
(三)強化宣傳推介。依托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民間團體,搭建行業技術創新和交流平臺,通過定期開展行業培訓、學術交流等形式,加強對機制砂的宣傳推介,引導、鼓勵設計單位應用機制砂,建設單位使用機制砂。
河南省水利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