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倉山區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四至范圍:東至南臺大道; 西至高蓋山; 南至義序機場; 北至安達物流園。 具體位置詳見規劃選址(或工作)紅線圖。 2.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蓋山鎮中山村、蓋山鎮新安村。 3.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環衛用地。 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后,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擬于2020 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由倉山鎮、蓋山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街道)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特此公告。
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